购置税的调整对小排量车来说,当然是一个很大的利好,短期内对车市的刺激效应也很明显,作为一种“救市”措施,当然是很及时、很有效的;但是,作为定位长远的“振兴汽车产业规划”的重要一条,这一做法就有点失之于简单。
对于消费者而言,这等于给所有1.6升排量以下的乘用车集体降了一次价,短期刺激作用不言而喻;但是,“降价”不可能从根本上振兴汽车产业也是不言而喻的。作为一项产业政策,要发生长远的影响,就必须起到一种导向作用。那么1.6升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减半和之前的消费税调整一样,无非只是对小排量车的鼓励,这自然也是顺应潮流的做法。但问题是,我们要鼓励的是小排量本身,还是节能环保和可持续的移动性?
举个非常简单的例子,一辆百公里油耗10升的1.6升轿车,和一辆2.0升百公里油耗8升的轿车,我们更应该鼓励谁?
也许,我们的职能部门考虑更多的是具体的可操作性吧,因为很显然,按照排量大小搞“一刀切”,比起按照实际油耗或者污染物排放水平来区别对待,当然是更容易操作的,只要发一个文就行了。但正因为太多这种对可操作性的妥协,我们的政策、法规,总是失之于简单,难以起到对行业应有的导向性作用。
在欧洲,任何一款车都有一个节能标签,根据实际油耗、车重等指标,车被分成从A到G的不同等级,不同级别对应不同的消费税的优惠或者加征,消费者一目了然,厂家也心服口服。这种做法,麻烦当然是麻烦了一些,但是,也才能起到真正的导向作用。
可操作性也只是有大小的差别而已,并不是真的就做不到。现在去电器市场买家电,看到很多空调、冰箱都已经按照实际耗电情况分成了ABCD不同级别,也贴有相应绿色或黄色标签。家电产品的种类、型号应该还是比汽车要繁杂一些吧?
传统汽车技术已经发展到现在这种阶段,而我们还要依靠发动机排量这个单一指标来给汽车贴标签,实在是有点落伍了。(作者:青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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