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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司机:体验执政新思维(3)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8日 09:27  经济观察报

  不过,罢运事件之后,要求成立行业协会或工会的呼声越来越高。重庆市总工会先行一步,下发通知要求重庆市155家出租车公司在11月底前建立工会组织。至于工会如何发挥作用以及真正代表劳动者的利益,是接下来需要追问的部分。

  11月13日,中华全国总工会也发出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出租车企业组建工会,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畅通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渠道。

  针对出租车企业“空心化”的问题,总工会指出,出租车公司这种产权归属不明确的现象,导致出租车企业与司机之间难以确定劳动关系。各地工会在推动本地区建立出租车企业工会时,应认真调查研究,理顺和规范劳动关系,不断创新组建企业工会的有效模式。

  同时,交通运输部也在委托有关部门进行调研,为出租车行业的改革做准备。12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公路司副司长陈胜营在接受交通部官方网站采访时表示,出租汽车停运、罢运和上访事件,令“维稳”形势严峻,中央领导高度重视,需要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确保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平稳过渡。

  12月22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监察部、审计署等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和水运客货运附加费。这一政策的调整,虽与出租车司机们此前行为并无直接相关,但通知中同时强调,出租汽车企业向出租汽车司机收取的承包费 (“份子钱”)或管理费中包含上述交通和车辆收费的,要相应核减。以广州市为例,每台出租车每年可少交费用1000-1200元。据当地交通部门初步估计,每辆出租车日后有望月增收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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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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