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广州丰田响应《反垄断法》 取消对经销商限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4日 08:40  京华时报

凯美瑞

广汽丰田凯美瑞

  本报讯(记者鄂佳)昨天,广州丰田厂家宣布,为配合8月1日起实施的《反垄断法》,即日起放开对经销商的价格限制。

  《反垄断法》第十四条规定,“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以及“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均被认为构成了垄断协议,经营者将被处罚。

  之前汽车厂家的普遍做法是,公布一个最高限价“厂家指导价”,同时与经销商约定一个不同时期内的最低限价,如商家超出或低于两端限价,将受到罚款或暂停供货的处罚。广州丰田销售部相关人士表示,放开限价后,经销商不管是加价还是降价,厂家都不会再管。

  已有经销商一改过去的“暗降”为公开降价促销。部分经销商处已经开始以“凯美瑞(参数配置 图库)降价万元”进行宣传。目前凯美瑞的市场价比厂家指导价低1.5万~1.6万元。广州丰田锦通京南店总经理李文普表示,取消限价后经销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定价,有益于经销商的资金周转,车型售价完全由市场来决定。不过可能会有个别经销商因资金紧张而赔本甩价。

  记者从北京经销商处了解到,随限价一同解除的还有区域销售政策。依据《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经营者禁止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以后外地消费者要进京购买广州丰田车型,从理论上成为可能。但考虑到北京市实施国Ⅳ标准,所销售车型均加装了OBD(车载诊断系统)尾气检测装置,在外地使用会遭遇油品问题,因此这项解禁对北京地区无实质意义。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更多相关新闻

车市行情专题

广州丰田品牌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