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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改变车市现状(4)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4日 08:13  成都商报

  改变四

  4S店面临新考验

  行业现状:4S店遍地开花

  现在汽车4S店越建越多,但是不一定每一家都能赚钱,但不建4S店,经销商甚至连赚钱的可能性都没有,因为这已经差不多成为了经销汽车的一个准入门槛。《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鼓励的是单一品牌经营,即鼓励4S店销售模式。  成熟的4S店最大的利润环节并不在销售上,而是在配件供应和维修上,因为厂家借4S店控制了零配件供应渠道,保证4S店在本地市场的独占性。

  导致结果:

  消费者尤其是高档品牌汽车的消费者往往只能到4S店修车。而经销商想从其他渠道获得更便宜的配件,也往往不被厂家允许。4S店数量增多,但是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中,单店4S店抗风险能力弱。

  涉嫌触犯《反垄断法》相关条款:“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变化预期:

  汽车大卖场和综合维修厂的出现、壮大,部分经营不善的4S店举步维艰。

  消费者能得到:

  买车、修车的地方更多,更多的选择,更激烈的竞争让经销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价格。消费者得到更多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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