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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门”演变成“说谎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0日 09:51  南方日报

  -“半轴异响”最新进展

  “投诉门”演变成“说谎门”?

张洪峰出具的马3半轴异响的鉴定报告。
张洪峰出具的马3半轴异响的鉴定报告。

  一个权威协会的正式公文,同一个标号之下,却出现了两个不同的文本,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这就是半轴异响“投诉门”的最新进展。

  据了解,委托全国百名车主及那个起诉长安马自达的消费者张洪峰向记者提供了中国消费者协会落款为6月11日的《投诉终止调解通知书》,编号为“20080528-15-042”,内容大意是中消协终止此投诉的调解。

  但全权负责“投诉门”的长安马自达公关代理公司此前也给媒体发布了中消协的一份文件,编号同样为“20080528-15-042”。但该文件落款时间为5月29日,即张洪峰、长安马自达、中消协召开调解会的前一天。该文件名为《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调解建议函》,内容大意是:张洪峰投诉信中提到的相关问题均被排除,长安马自达也郑重承诺“马自达公司会负责到底”(详见本报6月13日汽车周刊报道)。

  如此一来,中消协同一公文编号下却出现两种不同的文本。长安马自达公关代理公司有关人士称,按照一般规定,同一事项的文件将用统一的编号,因此出现此次相同编号不同文本的情况,并不出奇。

  但张洪峰却不认同。他称,“我只正式收到一份中消协的文件,就是《投诉终止调解通知书》。至于长安马自达对外公开的中消协文件中,抬头写着‘长安马自达公司并张洪峰先生’,按照正常调解程序,既然是对当事双方发出的文件,就一定会正式发给我。但我却没有收到这一公文。”同时,他认为,正式的公文文件,不同内容应该是不同的编号,加以区分管理。

  中消协代表着十几亿消费者,应该值得信赖。那么,张洪峰与长安马自达手上的不同文本相同编号的文件,究竟哪一份是真的?半轴异响“投诉门”难道要演变成“说谎门”?

  -维权经历

  杭州车主李先生:“为什么不给我们换?”

  我的爱车———长安马自达31.6L自动波也出现了半轴异响。

  我打通了长安马自达热线,提起了半轴问题,他们告诉我张洪峰这个是特例,而且更换新半轴不是解决方法,晕倒!不是解决方法,那为什么要给张洪峰换呢?这样不是对张洪峰也不负责任吗?难道是张洪峰要求更换,你们就给换了吗?那我们也要求,为什么你们不给我们换?

  结果他们告诉我这是特例,因为是特例,所以不方便告诉我原因,再次晕倒!

  接着他们有点儿烦我了,再一次告诉我,2008年以前的车是一汽销售的,有任何问题去找一汽,不要找长安麻烦,长安不负责不是自己卖的车。对此,我想不通了,举了个例子,那大家到超市里面去买东西,东西有质量问题,超市如果不给满意的解决方法,我们就不能找厂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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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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