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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风险警示 梅甘娜挨了头炮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12日 08:21  成都商报

  4年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至此,召回这种国际上一线汽车企业较常采用的方式被引入到了国内。从该《规定》实施4年多时间来,已经有130万辆缺陷车辆进行了召回,其涉及45家国内外企业的107款车型。不过,已经被召回的上百万辆车全部由汽车企业主动实施,还没有一家企业是被国家质检总局警示后才被迫召回举措。日前,雷诺就扮演了这样一个角色。

雷诺梅甘娜

  欧洲召回国内市场不见动静

  由于变速器存在安全隐患,早在2006年10月雷诺便开始在欧洲召回梅甘娜和克丽奥两款汽车。由于雷诺系列车型有着较为独特的设计风格,其主力车型 ———梅甘娜在国内一直有着不小的销量。然而令人遗憾的是,雷诺在1年多时间里一直未在中国市场采取任何举措,而且也迟迟不向国家质检总局进行缺陷情况说明。

  但是,这一安全隐患渐渐在消费者的使用中体现出来。今年2月,雷诺以及其经销商就陆续接到梅甘娜车主针对变速箱突然减速并自动锁挡的故障反映,并有经销商致函雷诺中国代表处,认为这一故障危及安全并建议厂家召回。不过,收到商家召回建议的雷诺中国主要两个平行机构全部雇员仅十余人,话语权的缺失使雷诺中国无法作出重大决策,“他们只能起到上传下达的职能”,有业界人士表示。

  质检总局发布风险警示

  梅甘娜的使用故障以及雷诺迟迟未进行召回的做法引起质检总局重视。3月,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了自《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实施以来的首个风险警示,这在当时业界迅速引起了轩然大波。

  在国家质检总局针对HS编码为87032230~87032339的梅甘娜车型的警示通告中,提醒消费者和车主在使用雷诺产梅甘娜时,如出现不遵从驾驶者意愿,自动跳转为手动挡模式;不遵从驾驶者意愿,自动跳锁在三挡;仪表盘上挡位显示不正确;自动变速器警告灯亮起等现象时,建议立即向雷诺授权的维修服务站报修。已经由此受到伤害的,请立即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告。与此同时,质检总局还要求雷诺立即对在中国市场的梅甘娜变速器故障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就进口汽车缺陷情况向质检总局做出书面说明。

  尽管质检总局只发布了风险警示,并未要求雷诺立即进行强制召回。但这样的警告已经足够引起正在打开中国市场的雷诺重视。在刚结束的北京车展上,日产汽车全球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戈恩亲自出席,然而却在现场尴尬的被询问起有关召回的问题。戈恩表示,如果雷诺梅甘娜汽车确实存在问题,雷诺将会就某一个技术缺陷问题发布汽车召回。

  启动召回需要解决“技术细节”

  雷诺亚非区副总裁高思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雷诺已在4月18日作出了召回的决定。然而,雷诺中国公关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却表示,召回决定已经作出,但“召回的行动还有很多具体的技术细节需要落实,现在还在进行召回的程序。”对于何时能够发布召回公告,其无法给出确切的时间。

  据悉,由于目前国内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实行的是主动召回而不是强制召回,而且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汽车企业难以形成真正的威慑力,导致许多企业在召回这一事关消费者生命安全的环节上,缺乏重视,有时甚至还被厂家利用进行涉嫌作秀的召回行为。汽车专家贾新光认为,汽车召回应该从立法、执行和监管三方面形成强制性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对汽车质量真正起到严格监管的作用。

  本报记者 钟昆

(编辑: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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