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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开始鼓励小排量 小排量汽车渐近高架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 08:43   第一财经日报 字号:

  上海鼓励小排量汽车的政策有望展现重大突破。昨天,在东方油气网承办的“上海石油论坛”上,上海市发改委能源发展处相关人士表示,上海市政府将允许小排量车开上高架道路,目前正在制订相关方案,估计不久会出台。

  当记者提问,目前上海部分小排量车被挡在了高架之外,这与国家倡导的创建节约型社会的宗旨不符时,上海市发改委能源发展处处长助理张丽虹回应:这确实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国家也在积极倡导新型小排量汽车的推广。上海市政府正在制订这方面的新方案,它将与其他相关政策进行配套,相信会对小排量车的推广起到实质性作用。

  由于小排量汽车性能有一定的局限,上海自1998年起对小排量汽车有所限制。1998年,排量1.0升(含)以下的小客车限时禁行高架道路;2000年5月,全天禁行高架道路和隧道。2001年9月22日起,全天禁止排量1.2升(包含1.2升)以下的机动车驶入高架。2004年12月13日起,排量在1.3升(含)以下、车身高度在1.5米(含)以上的小型面包车,也被禁止在高架道路上通行。

  2005年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国家将研究制定鼓励低油耗、小排量车辆的财税政策。

  2004年1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提出:制定和实施机动车燃油经济性标准并实施车辆燃油税等相关制度,降低油耗,提高燃油经济性,引导消费者购买低油耗汽车。取消一切不合理的限制低油耗、小排量、低排放汽车使用和运营的规定。

  上海科学院科技产业发展处处长沈跃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海市发改委正在研究的方案确实有重大意义,其与提高小排量汽车的性能并举,效果更佳。(本报记者王佑发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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