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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汽车就与北京泉爽公司诉讼案报道发表声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 17:34  新浪汽车

  4月4日,中兴汽车公司就与北京泉爽公司诉讼案报道发表声明,全文如下:

  声 明

  近日,《南方周末》以《双面胶代替铆钉 中兴汽车被述制售假车》为题报道了北京泉爽公司与中兴汽车诉讼案,一些网站进行了全文转载。中兴汽车公共关系部对此事发表如下声明:

  一、文中关于车辆故障的描述严重失实;

  二、该公司所购驰野车第一个铭牌确系误贴,因为该铭牌所属车型不在中兴汽车现有网络中销售;

  三、对于因工人误贴铭牌又擅自用双面胶粘贴正确铭牌而给该用户造成的麻烦及损失,中兴经销商、中兴公司已正式道歉,并表达了给予相应经济补偿的积极态度;这是法院判决中兴经销商和中兴公司赔偿该用户3900元的事实依据;

  四、中兴汽车曾经使用田野集团的生产许可证是因为当时田野集团曾经是中兴汽车的股东,这种行为国家法律法规没有禁止性规定;

  五、在田野集团退出中兴汽车时,同意将其生产许可证更名为中兴汽车,并由双方共同向国家发改委提出申请,国家发改委同意在办理更名手续的期间内,中兴汽车继续使用该许可证;

  六、2004年11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将该许可证的持有者由田野集团更名为中兴汽车;

  七、唐宪涛先生自2004年8月以来,多次采取变换、虚拟身份、姓名、偷换概念、曲解法律等方法诽谤中兴汽车制售假车,中兴汽车本着善待用户良好愿望与其保持沟通,在法院下达判决书之后唐宪涛先生又罔顾法律与事实无视中兴汽车的善意与宽容继续其诽谤行为,中兴汽车将保持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一些媒体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未经调查与核实即进行与事实不符的报道,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我们希望广大媒体以事实为依据报道事件真相,中兴汽车随时欢迎媒体对公司(除经济技术机密以外)的各方面情况公开地进行了解、调查和报道。

  九、任何机构和个人对中兴汽车进行恶意诽谤和攻击,中兴汽车都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特此声明

  河北中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公共关系部

  二OO五年四月四日

(编辑:苏雨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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