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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家商家应对《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冰火两重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 10:34  国际商报(商务-汽车)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公布之后,一石激起千层浪,社会上议论之声四起。市场人士更是怕品牌销售将来取代有形市场,甚至联合举办讨论会对其进行声讨,大有引导舆论之势。3月19日,在北京多家汽车市场联合举办的关于《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讨论会上,市场环境不成熟、法律环境不成熟、消费者不成熟等等,都成为指摘品牌销售办法盲目出台的借口托词。

  然而,在有形市场如火如荼的议论背后,汽车厂家们却并反应的异常平静。

  厂家反应冷淡

  在当天的研讨会上,有很多厂家的商务代表也受邀参加了会议,但是席间却都并没有发言。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多数厂家人士只表示知道此事,销售网络不会有太大的变动。上海通用汽车北京销售代表处霍庆革说,上海通用的经销商都是经过授权的,此次品牌销售办法的出台并不会对企业的营销网络产生影响。

  霍庆革表示,上海通用今年还会扩展经销商数量,但这都是根据市场情况确定的,而且一直在有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品牌销售管理办法的出台并没有影响到销售网络的建设。

  长城汽车、中兴汽车、广州本田等企业相关人士也表示,只是知道《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即将颁布的消息,但是销售渠道并没有做出大的调整,因为他们的经销商也都经过企业授权。

  关于《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出台,汽车生产企业似乎并没有给与太多关注的目光,他们认为实行品牌销售是大势所趋,而且目前大多数企业都在实行授权经销,这样不仅有利于企业的市场销售,也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商家怕失话语权

  据当天会议资料显示,目前全国现有汽车经销商3万余家,而取得厂家授权的不过2000余家,也就是说有93%的经销商是非授权经销商。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主旨是实行品牌销售,也就是说品牌授权的经销商及时有经销资格,今后也不允许销售汽车。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无品牌授权的经销商主要是二、三级经销商,而这些经销商确实离厂家的视线比较远。

  汽车市场管理人士表示,如果一旦实行品牌授权销售,那么这93%的经销商将面临失去销售汽车资格的危险,这对经销商事不公平的,因为这93%的经销商都已经在工商部门注册,具有销售汽车的资格。

  汽车市场人士和经销商代表表示,汽车生产厂家的话语权越来越大,而经销商则逐渐失去主动权。厂家的统一商标和标识,甚至统一的店面标准等都将是经销商失去自己的“商号”,也就是说经销商很难再有自己的品牌。在此时宣传企业品牌所用的费用,却又都出自于经销商的腰包。

  同时,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总经理苏晖认为,目前的4S店起不到太大的作用,汽车销售大多还要依靠有形市场,因为4S店大多远离市区,仍需要在有形市场内开设销售分店。

  在这一层面,中小经销商和有形市场因为利益的关系站到了一起,中小经销商怕失去卖车资格,而有形市场则怕被取缔,亦或怕失去管理的权利。

  市场销售是主导

  有形市场担心被取缔的危险其实是不存在的,北京北方汽车交易市场副总经理郝殿英说,《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中并没有对品牌授权做出过细的限制,也表示品牌授权并不一定就是4S店。同时办法还规定, 汽车品牌经销商可以开展连锁经营,所以郝殿英认为,汽车市场仍然有其发展的空间。

  对于是否会有93%的经销商失去卖车资格的问题,国家信息中心信息资源部副主任徐长明表示,其实《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出台其实对进口车经销商的影响是比较大的,因为进口车的数量少,所以跨国企业回相对选择有实力的经销商,中小经销商将很难生存。

  在国产车方面,徐长明认为并不会带来太大的变化。因为毕竟五六百万辆的计划产销是现实问题,如果因为品牌授权销售办法的出台而大肆减少经销商数量,那么企业的销售计划将难以完成。毕竟品牌授权掌握在厂家手里,如果市场销售需要,品牌授权就会相应放松;反之,品牌授权可能会相应严格。总之,一切还以市场销售为主体,相关政策也会为了适应市场而进行调整。(本报记者 林岩)

(编辑:赵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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