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实施召回到底有多难呢?实施召回又将引发造车者的哪些陈旧的问题呢?要顺畅地实施召回,这两个问题是绕不过去地。
从中国客观情况来看,实施召回的困难不仅在于成本的增加,还在于其落后的管理水平可能适应不了召回的需要。在现行的销售体系下,用户信息、车辆信息尤其是二手车信息的不完整,是汽车召回能否顺利实施的一个尴尬问题。许多汽车厂家最近才解决客户资料和售后服务体系支持的问题,但也只对新车具备第一客户的信息,而对于生产年代久远的车辆,甚至二手车交易后的第二车主的客户信息,厂家可能连资料补充都无法做到。
另外,国内一些汽车厂家对零部件使用过程中的信息管理也相当落后,厂家自己都不清楚具体哪批零部件用在哪批车辆上,就算发现问题,也不知道应该对哪一批次的车辆进行召回,只能坐等出现这类问题的客户上门。更要命的是,由于缺乏缺陷问题追溯机制,即使明知道产品有缺陷,也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因而也就提不出改进缺陷的办法,召回就更无从谈起了。
《缺陷汽车产品管理规定》只是国家执行汽车召回的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政策,但它不是解决汽车质量问题的救世主,更不是为车主排忧解难的灵丹妙药。40年前,美国人出于对汽车安全质量的考虑,出台了第一个汽车召回制度,现在“汽车召回”已不仅是制造商对汽车安全质量的可持续保障,更是汽车消费中售后服务质量的重要体现。只有汽车消费体系中的主体———汽车厂家对存在设计缺陷的汽车进行自主自觉地召回,照顾所有售出车辆的全生命周期,中国汽车消费才算真正完善了。文 小月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