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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洋)在4月1日后新生产的“大吨小标”(标明载重量与实际载重量不符)车辆,要求改装厂必须召回车辆,并赔偿车主损失。这是记者昨天在交通部治超会议上获悉的。
据交通部部长张春贤介绍,从4月1日起,交管部门将全面执行《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国标标准,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一律不许上牌,已经上牌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国家发改委将同时出台专门的办法,对生产“大吨小标”车辆和非法改装的厂家和有关单位进行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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