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出了事故难认定 汽车消费遭遇维权尴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 08:06  东方网-文汇报

  汽车越来越多地进入百姓家庭,但随之而来的纠纷也日渐增加。目前汽车消费已成为新的消费纠纷热点问题。然而,要解决汽车消费纠纷,难度却极大。最终结果是消费者和汽车生产厂家都不满意,而受理投诉的国家有关部门又面临着无据可循的尴尬境地。

  出了事故难认定

  李先生买了一辆高级进口车,三天后出了问题,他多次来到经销商处交涉,要求换车,经销商对这辆车进行了电脑检查没有发现毛病,断定是李先生操作问题,拒绝受理。

  在汽车出故障时,生产厂商、经销商多以消费者使用方法不当或路况太差为由,推诿责任。消费者想进行鉴定不但要承担高昂费用,而且需要丰富的专业知识、精力及时间,因此很多消费者只好不了了之。而目前国内检测机构少,有的技术不达标或设备缺乏,不能承担事故车辆或进口产品的检测,多数情况下都是厂家自行鉴定,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状,让消费者很难认可检测数据或鉴定结论。

  赢了官司难索赔

  高先生买车一个多月后发现该车曾被修理过,向经销商反映此事,经销商坚持要么对此车进行维修,如果换车,高先生须承担3.6万多元的上牌费用。高先生认为自己不存在任何过错,不应该承担3.6万元的损失,协商无果而终。高先生以“经销商故意隐瞒事实真相,致使自己购买存在质量缺陷的汽车,实属欺诈行为”为由,将经销商告上法院,要求按《消法》返还双倍购车款并承担相关损失。被告不服提起上诉:汽车赔付双倍损失不现实,另外保险和车辆购置税都是代收的,不应该赔。

  “车内环境”无标准

  3岁儿不幸患上了“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家长疑是乘轿车导致,将商家告上法院。后上海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认为患儿的发病与所购汽车的车厢内总挥发性气体无因果关系,上诉被驳回。律师介绍,因汽车内环境造成驾驶者或乘客生命危险的案例时有发生,并呈上升趋势。而目前汽车空气质量检测的相关标准还没有,事故认定在法律上存在空缺,辩护时无法可依。 文/刘淑清

(编辑:)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