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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汽车投诉增三成 今日3·15车主维权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 08:06  东方网-文汇报
  2004年汽车投诉增三成

  文/张晓鸣

  一年一度的“315”再度来临。过去的2004年,有关汽车的投诉依然呈高速增长状态。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数据显示,2004年在所有的商品投诉中,汽车投诉是消费者关注的热点。去年上海消协接受汽车投诉530件,与2003年的409件相比,上升29.6%。

  质量问题最为突出

  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受理投诉情况年度统计表中可以看出,2004年总共7438件汽车投诉事件中,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汽车投诉就达到5243件。投诉内容包括发动机有异响、大梁断裂、油管漏油、刹车跑偏、离合器不分离、车门车窗裂缝漏水等。

  安全隐患较突出。2004年以安全问题为由投诉的比例上升了66.4%。主要是制动系统失控、紧急状况下安全气囊未打开、发动机故障、开关失灵、以旧翻新及车身漆面起泡脱落、车身变形、车身容易震动、内饰板开裂、空调不制冷、正常行驶途中突然熄火、上坡无力、上坡途中突然停车、水温高、油管爆裂等,诸如此类的质量问题致使消费者新购买的汽车故障频发,严重的甚至出现自燃、爆炸、方向盘失灵等事故。汽车一旦出现上述故障,就很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

  售后纠纷久拖不决

  此外,汽车质量问题和厂商经营诚信纠纷都是在消费者使用车辆的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如何维修、工时费的收取、零配件是否更换等均成了消费者与厂商纠纷的焦点。

  专家分析,一些知名的大企业凭借自己的优势地位对消费者的合理要求置之不理,无故拖欠,调节难度颇大。再加上目前车辆出现故障都是由汽车厂商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这种厂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状,让消费者很难认可检测数据或鉴定结论。厂商的鉴定机构对消费者来说缺乏公信力,第三方机构鉴定费钱费时费力,这就给厂商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撒手锏——“看谁耗得起”。汽车消费者和汽车厂家、经销商比较,处于弱势地位。“驴车拉宝马”和“砸大奔”的过激事件就这样产生了。

  《三包草案》内容

  包修《三包草案》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汽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在指定的或者约定的修理商处办理免费修理。包退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的,销售者应负责为消费者退货。

  包换《三包草案》规定,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占用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5次后又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维护和修理记录、购车发票,由销售商负责更换同品牌型号整车。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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