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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维权 没有分子的分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 10:39  车经-车时代周刊

  如果你认为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是对于消费者的尊重和重视的话,那么你大错特错了。这是一个明显的悖论:我们越是大张旗鼓的宣扬3·15,越是证明了消费者的权益正在受到严重的侵蚀。也许哪年没有了3·15,才是我们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

  消费者很可爱,因为盼望每年的3月15日可以完成他的消费维权。

  消费者很可悲,因为只能盼望每年3月15日才有可能完成他的消费维权。

  分式是小学生就会的数学题,但这样一道数学题却不是每个产品(包括汽车)生产者和销售者能够准确回答的:365是消费者在消费维权的漫漫征程上每年艰难前行的每一天,1是一年中消费者唯一过得最理直气壮一天——3月15日,分子/分母——1/365就是消费者维权最直观的数学表达式。1/365等于0.0027,我们在小数点后面还能幸运的找到数字。但对于汽车消费者而言,这个分式是没有分子的——0/365直接等于0,因为汽车消费没有3·15。

  修汽车用铁锤那叫砸大奔,拉宝马用毛驴那叫胡扯淡。

  这些都不是天方夜谭,是活生生的关于汽车消费维权的新闻事件。随着汽车消费日益增多,关于汽车消费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并且越来越棘手。但是目前关于汽车消费维权在很多方面却仍是空白。

  丑媳妇总是要见公婆的,但是俗称“汽车三包”的《家用汽车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却姗姗来迟。冠冕堂皇的理由很多:立法的严谨性、公证性、权威性,这些听起来似乎都很有道理。但是,其实“汽车三包”久未出台的原因就两个字:利益。消费者、汽车生产企业、汽车销售企业、政府相关部门的利益博弈和妥协是阻碍“汽车三包”出台的唯一原因。对于汽车消费具有重要法律意义的“汽车三包”的久拖未决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了。

  可笑的事情还不少,去年开始实施的汽车召回制度也变了味。召回本是汽车企业对于非偶然性原因造成质量缺陷的汽车型号对消费者进行公示并召回产品的过程。召回虽然反映了汽车企业的诚信,但却不是一件光荣的事情。但目前轰轰烈烈、大肆宣扬的召回与召回的初衷大相径庭。召回成了口号,成了汽车企业的秀场。

  当然,不是说有了“三包”,有了“召回”,消费者就能放心购车了。汽车出了问题到底是谁的责任?汽车行业权威测评机构的缺失还将困扰消费者的维权过程。如果不能避免汽车测评机构与汽车厂商形成利益勾结的共同体,不能形成独立、中立的测评机构,消费者的维权仍将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中国的消费者是最好说话的,有什么怨言都往肚里咽。但中消协2004年的统计:汽车投诉量却比上年急升了31.6%,位居商品类投诉增幅的第二位;投诉中,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所占比例最大,分别比上年增加32.9%和66.4%,可比同期轿车销售增长速度高多了。原因很简单,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沉默过后往往是爆发,因为你猜不透火山的缄默。

  不能用手“投票”,我们就用脚。

  文/马清

(编辑:黄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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