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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引发车市观点“争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 08:24  成都商报

  3月7日,四川省商务厅就《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将于4月1日起实施一事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期《办法》实施的相关工作向媒体和有关部门进行了通报。

  《办法》着重对实施汽车品牌销售的车型范围和时间、汽车生产企业建立完善的汽车品牌销售服务体系、汽车供应商和品牌经销商的资质条件、设立程序、行为规范以及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等作出了规定。汽车品牌销售的核心是授权销售,即品牌销售需经授权,从事汽车品牌销售活动应当先取得汽车生产企业或经其授权的汽车总经销商授权。

  四川省商务厅负责人表示,将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并将在近期开始全省汽车流通企业情况调查、进行清理登记等准备工作。

  《办法》实施后,车市会否产生巨大变化?记者近日走访了部分车商,发现他们的观点可以说是迥然不同。

  赞成派:有利于规范市场

  实施品牌销售管理后,汽车厂家或者汽车总经销商可以对下游商家进行很好的控制,改变目前汽车销售商散乱、游离的状态,有利于规范市场,统一汽车的品牌形象。此外,如果下游商家出现问题,可以方便地实现责任追溯,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

  反对派:易形成市场垄断

  品牌销售管理办法无疑将限制汽车商的发展空间,让经销商完全听命于汽车厂家或总经销商,让厂商关系不平等;此外品牌销售管理让目前很多车商需要向有代理权的车商申请授权,容易形成有品牌授权车商的垄断,不利于市场竞争。

  不过也有不少车商表示,品牌销售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还不太容易判断它对汽车市场的影响。而且,鉴于目前无授权经销商的数量,品牌管理办法还不至于对这类经销商一棒子打死,而是有一个过渡过程或者变通方法。从长远来看,品牌管理办法还是会被广大车商接受,而且也会更灵活地处理地区授权经销商与非授权经销商的关系。

  本报记者 王飞

(编辑:黄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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