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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年汽车投诉“高烧”不退 投诉量激增三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 09:46  京华时报
04年汽车投诉“高烧”不退投诉量激增三成

历年的车展现场都成为消费者维权的阵地 本报资料图片

  过去的2004年,有关汽车投诉依然呈高速增长状态。中国消费者协会昨日向本报透露的数据显示,2004年在所有的商品投诉中汽车投诉是消费者关注的热点,去年全年中消协接受的汽车投诉高达7438件,比2003年上升了31.6%,位居商品类投诉增幅的第二位。

  质量问题最为突出

  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受理投诉情况年度统计表中可以看出,2004年总共7438件汽车投诉事件中,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汽车投诉就达到5243件。北京市消协年度汽车投诉分析报告中也提出,2004年共接受汽车投诉417件,质量方面的投诉285件,超过了总投诉量的1/2。

  “一些汽车生产厂家为争得市场在短期内生产新品牌汽车,有些车技术还不够成熟,产品质量问题时有发生”,北京市消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副主任郎丹柯举例说明,某消费者购买车后不到两年在路上行驶时车轱辘突然飞出,还有一些消费者购买车辆后,短时间内频繁到修理厂维修,保修记录一张又一张,车却永远修不好,还有一位消费者从购车地点提车后行驶不到20分钟离合器失灵。另外因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发动机发生巨响而引发的投诉也时有发生。“在汽车投诉中汽车质量问题反映突出,有的汽车质量已经严重影响到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厂商诚信备受质疑

  有纠纷就有欠缺,在汽车消费者与厂商之间的矛盾升级中,厂商欠缺的是经营的诚信,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着重强调了汽车消费者在汽车厂家、经销商三者之间的弱势地位,“形成汽车的质量问题有三个途径,经销商在经营过程中经历剐蹭、碰撞等造成的质量损失、试乘试驾展会展车当商品车卖予消费者,最后就是汽车生产企业对技术引进掌握不成熟引起的汽车质量隐患”,而这些都体现了汽车厂商经营诚信的欠缺。

  对于形成汽车质量问题的第三个原因,即厂家对新品牌车辆技术掌握不成熟的情况,邱律师对此颇有意见,一些国外厂家在中国销售的进口车技术繁杂,以目前国内的保修人员的资质水平,对进口车的技术装备有充分了解的极少,修理起来就更难,越修越坏是常有的事。

  针对这种情况,汽车厂家非但不在随车文件中说明使用方法,而是在随车文件中明确表明“解释权归厂家”的霸王条款,中消协最近也对此发表了“汽车厂商的劝谕”,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易损件、保修期以及“解释权归厂家所有”等条款问题给厂家以劝谕修改。“汽车厂商心里应该清楚,自家的声誉和在条款上做点小文章,哪一个能对企业的长久发展更有利”。

  售后纠纷久拖不决

  汽车质量问题和厂商经营诚信纠纷都是在消费者使用车辆的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如何维修、工时费的收取、零配件是否更换均成了消费者与厂商纠纷的焦点。由于目前在国内还没有专门针对个别消费者且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鉴定,因此在售后服务里无论哪点纠纷,厂商足以把消费者折腾得焦头烂额。北京市消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副主任郎丹柯说,“一些知名的大企业凭借自己的优势地位对消费者的合理要求置之不理,无故拖欠,调节难度颇大”,再加上目前车辆出现故障都是由汽车厂商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这样厂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状,让消费者很难认可检测数据或鉴定结论。

  厂商的鉴定机构对消费者来说缺乏公信力,第三方机构鉴定费钱费时费力,这就给厂商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刹手锏,“看谁耗得起”,邱律师表示,厂商就这样摧毁了消费者投诉的意念,“驴车拉宝马和砸大奔的事件就这样产生了”。

  本报记者 江云花

(编辑:黄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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