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就《上海市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在使用中碰到的疑难问题,召集部分会员企业进行洽商,对《合同》的条款进行逐条解读,为在汽销行业进一步推动《合同》的使用求得共识。
据悉,汽销行业着重围绕《合同》有关争议点作出合理的解释,并希望在现有《合同》的基础上,2005版《合同》将更合理规范。就合同的疑难点,汽销行业协会负责人表示:《合同》的实施是规范汽销行业经营活动,其目的是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和保护经销商的利益;《合同》的部分条款因内容超前,导致当前使用时出现某些阻力,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合同》的条款内容有据可依,将会得到经销商的认可,促进《合同》的使用;《合同》是示范文本,在文本的使用中各汽销企业可以依据企业的具体经营行为,对《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补充;协会将结合国家汽车相关政策的出台及2004版《合同》的使用现状,为2005版《合同》的出台着手做好准备工作。
(舟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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