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不能“堤内损失堤外补”,将前期的成本算到后来补卡者身上
新京报:你认为案子终审能赢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喻:就是这个《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他激动地把手中的资料拿给记者看),上面的规定非常明白,“不单独收费的IC卡,因丢失、损坏等原因要求补发的,可按照工本费向用户收取费用,收费标准根据应用范围和价格管理权限,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或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新京报:官司赢了之后你哪里不满意?
喻:基本还是满意的。
但我的诉讼请求还要求工行北京分行停止执行自定的牡丹交通卡补办收费标准,同时将新的补办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报物价部门审批。法院没有支持这项请求。
其实我原打算在诉讼请求中加上一条,“向所有补卡者返还不当得利”,这也是我打官司的初衷,但想想不太可能实现,就算了。
新京报:有申请再审的打算吗?
喻:牡丹交通卡补卡费一分也不该收,如果申请再审的话,我会考虑讨回补卡交出的那30多元工本费。我认为他们没有按规定报批过,收取一分钱都是违规的。但现在我还没考虑成熟。
新京报:打官司期间,你和工行有没有私下沟通过?
喻:立案后,工行北京分行和宣武支行的高层来找过我,他们希望我撤诉。
他们对于收取补卡费的解释,和后来公开发表的差不多,主要是说1999年推出此卡时曾免费发放给全市300多万司机,成本投入很大,而后期通过补卡费收回的成本很有限。
我认为这种说法站不住脚,前期你想要占领市场,免费发卡,这是你们自己制定的,与司机无关。不能“堤内损失堤外补”,将前期的成本算到后来补卡者的身上。其实,这件事情根源就是“垄断”。
针对不合理应该有人站出来
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垄断行为的受害者,我不是为了我个人
新京报:现在更多的个人敢于向铁路、银行等部门的“一贯”做法说“不”,从你的亲身经历来说,觉得值吗?
喻:很值,我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很有意义,可能我最后获得的很少,投入的精力却很大,但不合理的现象只要存在,就应该有人站出来。
就像这件事,每个人都有可能丢失牡丹交通卡需要补办,都有可能成为这种垄断行为的受害者,我不是为了我个人。
新京报:这场官司给你带来了些什么呢?
喻:举个例子吧,昨天,有两个司机朋友分别给我打来了电话,说他们去补卡时仍要交100元补卡费。他们说也要去起诉,特意打电话问我起诉的程序和一些相关事宜。
我觉得大家能有这种意识特别好,遇到不公平能想到拿起法律武器。(本报记者李欣悦)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