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新规禁止客运司机疲劳驾驶
晨报讯(记者 李晨光)昨天,记者从交通部了解到,刚刚出台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客运车辆不得超载运行,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只可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免票儿童。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个小时。
此外,规定还要求,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并要经设区的市级运管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
记者了解到,该意见稿正在交通部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市民的修改意见可于2005年1月5日前与交通部传真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