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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消费环境注重持续发展 今年汽车新政策回眸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 10:41  北京日报

  伴随着前两年汽车产业的高速增长,我国已迈入了汽车社会。为引导汽车产业实现快速、协调发展,解决汽车与能源、汽车与环境、汽车与城市土地资源日益突出的矛盾,国家相继出台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等政策法规,并发布了《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汽车贸易政策》的征求意见稿。汽车相关政策、法规出台数量之多、涉及领域之广,都是多年来绝无仅有的。

  紧扣增长方式转变主题

  前两年车市“井喷”,让汽车企业赚了个盆满钵溢,也圆了部分老百姓的轿车梦,但是,高速增长同样带来了众多不容回避的问题:汽车产业出现了过热苗头,不仅外资大量进入,国内大量行业外资本也纷纷涌入汽车领域;CKD、SKD(进口散件组装)盛行,企业过分追逐市场份额和利润,忽视了自主品牌的创建,以及关键技术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尤其是上游的零部件产业,对外资的依赖度有所增强……

  虽然年初开始的宏观调控并没有将汽车列为过热行业,但是,抓住市场成长的机遇,改变汽车产业粗放式增长方式,却在随后颁布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有了详尽的体现,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首先,对轿车项目实施核准制,并提高了汽车行业的准入门槛:投资总额20亿元人民币;建立产品研发机构,且投资不少于5亿元;资产负债率50%以内、三年税后利润10亿元以上。一批行业外资本因此无缘进入汽车产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热带来的潜在风险。

  其次,在取消零部件国产化率的规定之后,代之以整车状态管理办法,用关税杠杆引导跨国公司加大本地化生产力度。政策颁布后,大众汽车先后在华成立了平台零部件和发动机合资公司,丰田发动机项目落户广州,东风有限等一批合资企业开始设立技术开发中心,这将有力地提升汽车产业的配套和开发设计能力。

  此外,鼓励生产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用市场手段,引导现有汽车生产企业兼并、重组;鼓励零部件产业发展;鼓励汽车企业走出去;实行品牌销售和服务等政策,也将对汽车产业加快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产生深远的影响。

  以可持续发展为重点

  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是今年以来汽车相关政策调整的重点。针对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所造成的能源紧缺、环境污染、交通拥堵三大社会问题,《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明确了促进汽车产业与关联产业、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政策目标。在技术政策中提出了引导和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开发新型动力汽车,开发新型车用燃料和生产新型燃料汽车,提高汽车燃油经济性指标等一系列要求。

  为改变人们崇尚大排量豪华轿车的消费习惯,抑制高油耗SUV超越国情的快速增长,10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按照整车整备质量对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的限值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公布了分阶段实施的时间表。这项标准的颁布实施,将有力地促进汽车企业使用先进的节油技术,同时潜移默化地对人们的消费心理产生影响。

  11月25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提出我国将研究鼓励发展节能车型和加快淘汰高油耗车辆的财政税收政策,择机实施燃油税改革方案;取消一切不合理的限制低油耗、小排量、低排放汽车使用和运营的规定;同时,研究鼓励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的生产和消费政策。这意味着,国家将采取经济杠杆,鼓励低油耗、小排量汽车的发展。

  改善消费环境要落到实处

  40%左右的高速增长,让汽车真正成为我国的支柱产业。但是,我国汽车消费环境却一直难如人意。抛开名目繁多的收费、限制不说,在国外非常方便的汽车消费信贷、车辆保险、二手车置换等服务,以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汽车召回制度,离我们似乎总是那么遥远。

  3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让国内汽车消费者享受到了应有的权利。规定颁布后,广州本田雅阁轿车、一汽轿车马自达6、长安奥拓、上海通用别克君威2.0轿车先后实施了召回。虽然召回的原因都是些有可能导致故障的潜在问题,而且并没有造成实质性的行车安全事故,但企业认真践行承诺的举动,还是赢得了消费者的赞誉。

  此外,《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虽然还停留在“征求意见”阶段,但是,上海通用、上海大众、一汽-大众等企业还是率先开展了认证二手车业务。规范的操作流程、科学的评估体系,给二手车车主置换新车提供了便利。

  相比较而言,汽车信贷、保险等领域的变化,却没有给消费者带来真正的实惠。虽然《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提出了积极发展汽车服务贸易,推动汽车消费的相关政策要求,但是在严格控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大环境下出台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却强化了对汽车贷款的风险管理,提高了车贷的门槛,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汽车消费需求的释放。人保新版车险“500元免赔金额”以及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也由于增加了购车者的成本和风险,引起了消费者的质疑和争议。看来,如何协调改善汽车消费环境与防范金融风险、维护消费者权益与保护企业和社会公众利益之间的关系,还需要有关部门认真研究。

  王政

(编辑:黄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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