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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吨以上货车过路费将降30% 05年1月1日起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 08:43  京华时报

  本报讯 昨天,交通部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降低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意见》。根据该意见,从明年1月1日起,国家将降低部分类型货车通行费,降幅在20%至30%之间。

  据交通部公路司司长张剑飞介绍,此次降低通行费标准的对象是四、五类车,也就是载重在10吨(不含)以上的货车。对于载重大于15吨的五类货车,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30%;对载重为10吨至15吨(含)的四类货车,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20%。这项政策实施后,一辆四类货车从石家庄到广州通行费支出将减少1300元,运输总成本将降低7%。

  此外,张剑飞还首次公开承认:收费公路在发展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地方收费标准偏高导致超载现象严重的问题。他说,此次降低通行费主要是想通过市场杠杆的作用,引导运营公司购?0吨以上的货车,从根本上解决超载现象。(记者夏命群)

(编辑:仝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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