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席晓玲)近日,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890辆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却一直未办理报废手续的车辆,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及行驶证已被交管部门注销,不得再上路行驶。
据了解,今年8月3日,交管部门对9月底前将达到国家规定强制报废年限的机动车进行了公告。但截至9月30日,本市仍有890辆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未办理注销手续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交管部门已将这890辆机动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及行驶证注销,机动车也不得再上路行驶。(具体号牌号码可登录首都之窗www.bjjtgl.gov.cn“报废车辆查询”中查询。)
民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一经交管部门发现,将被处以2000元罚款并吊销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