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第71号令规定了在场内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9个考试项目。
通过连续障碍
目的:考核机动车驾驶人驾车通过连续障碍时,对各车轮行驶轨迹和内轮差位置的判断能力。
通过要求:除小型车用一挡外,其他车型驾驶用二挡(含)以上挡位车速,将车骑于圆饼之上通过,车轮轨迹不得碰、擦、轧圆饼,并且不得超、轧两侧路边缘线。
通过单边桥
目的:考核机动车驾驶人对所驾车辆,能准确运用方向,并对所有车轮位置的直线行驶轨迹的正确判断和掌握车辆不平行运行技术。
通过要求:要正确掌握方向,将甲、乙两桥分别用左、右边轮轧于轮下,平稳、顺畅通过。小型车辆使用一挡(含)以上挡位,其他车用二挡(含)以上挡位。
直角转弯
目的:考核机动车驾驶人在急弯路段能迅速运用方向并对车辆内、外轮差距进行正确判断。
通过要求:用低速按规定的线路行驶,一次不停车完成,车辆可以由左向右或由右向左直角转弯通过。
侧方停车位
目的:让机动车驾驶人掌握将整车正确停于路右车位中的技能,以适应日常生活中临时停车的需要。
通过要求:在不碰、擦库位桩杆,车轮不轧碰车道边线、库位边线的情况下,通过一进一退的方式,将整车移入右侧库位中。
上坡路定点停车与坡道起步
目的:考核机动车驾驶人上坡路段驾驭车辆的能力,正确地在固定地点靠边停稳车辆,与准确使用挡位和离合器的能力,以适应在上坡路段等候放行时的操作需要。
通过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应通过视觉和感觉及时判断坡道的陡坦、长短及路宽等道路情况,采取恰当操作方法,控制车辆平稳停车和起步。做到转向正确,换挡迅速,方向、制动、离合器三者配合准确协调。
限速通过限宽门
目的:考核机动车驾驶人在一定车速下对车身位置的正确判断能力。
通过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应驾驶车辆将车速控制在不低于20公里/小时,将车辆从三门之间穿越,不得碰擦门悬杆。
百米加减挡
目的:考核机动车驾驶人对车辆挡位的熟练掌握。
通过要求:车辆由百米起点线处起步,在百米内完成从最低挡逐级到最高挡的加速,以及再从最高挡逐级到二挡的减速过程。
起伏路驾驶
目的:考核机动车驾驶人掌握起伏路的驾驶要领和对起伏路面进行正确判断的能力,并做到制动、离合器、挡位三者配合适当。
通过要求:车辆正常行驶在障碍物前20米内制动减速,用低速挡或使用半连动通过,保证车辆平稳安全地通过障碍。
曲线行驶
目的:考核机动车驾驶人方向的运用与对车轮轨迹运行的掌握。
通过要求:车辆从弯道的一端前进驶入,减速换挡,以低挡低速从另一端驶出。行驶中不得挤轧路边缘线,方向运用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