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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收费停车新规 收费停车场损车丢车要赔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 10:42  信息时报

  昨日,《广州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一公布,大幅度降低停车费立即引来各界强烈关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绝大部分车主对新办法连声叫好,而一些停车场经营者则表示,新办法实施后,将引起四个方面的变化,有关方面也应该处理好。

  油价上涨损失补回来了

  昨日下午,针对新的停车场收费标准,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车主,几乎所有的车主都是叫好声。车主黄先生开车已经有7年了,但是当朋友羡慕他有车代步时,他就有苦说不出。他说,广州的停车费本来就高,买车后发现一个月停车费都要1000多元,今年石油价格连连上涨,广州市的汽油价格已经连续涨了两次,现在90号汽油都上升到3.45元/升,车越开压力越大。但是昨日听记者一报停车费标准,马上开怀大笑,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自己在小区露天停车月保是250元,现在改为150元,这一块直接就节省了100元,而且临时停车也能省下一大块,虽然一类地区有所提高,但是自己即使在那里停车也仅仅是短时间停留,以前按次收费,每次5元,现在则改成按小时收费,1小时3元,如果停1小时还能省下2元,去二类、三类地区就更不用说了。他估计,此次一改停车收费标准,自己能够每月节省200~400元,“汽油涨价的损失就补回来了”。

  而在媒体工作的廖先生表示,广州的新停车收费标准已经接近佛山市的水平,车主压力大大减轻,将消除汽油涨价对车市的不良影响,估计会刺激更多人买私家车。

  停车场负责保管丢车要赔

  记者注意到,新的停车场收费标准全称由《广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变成了《广州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除马路咪表停车场保留使用费概念外,将其余机动车停车场的收费名称定为“停放保管服务费”,中间加了“保管”两个字,但是仅仅是两字之差,所包含的意义则大不相同,主要是明确了停车场经营者的责任,在第二十六条中明文规定,“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杜绝事故隐患,防止车辆丢失、损坏;营业性停车场因为保管不善造成停放车辆丢失或者损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广州市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告诉记者,目前全国针对在停车场停车应该谁承担责任的问题没有明确责任,所以出现官司后,有些法院判车主自主承担,有些法院则判停车场承担,或共同承担,但这么一规定,无疑明确了停车场在车主停车后,还有“保管”的义务。

  新办法可能引发四大问题

  问题 一 :

  界线路段停车会否一边倒

  根据新的停车收费标准,广州市将全市的公共露天停车场分为三个类别,北京路、上下九、天河城一带为一类地区,这样,就会存在一个现象,作为界线的路段和街道两边会一边按照一类地区收费,另外一边会按照二类地区收费,以均停一个小时计算,一条街道就相差1元钱的差距,而3小时以上,就会相差3元钱,会不会造成便宜的一边停车场拥挤,而另一边则只能等对面满了才有生意呢?

  各家杂言:经营多家大型停车场的骏安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李绪进则表示,这种情况出现的可能性也不大,因为这些地带整体车位欠缺,车主只会担心“有没地方停车”,车主可选择余地不大。而车主廖先生则表示,开惯了车,就有一个“不爱走路”的习惯,停车走路一般以3~5分钟为接受范围,以黄埔大道为例,从北边走到南边,就为1元钱,车主肯定不会绕路,但是在禺东西路,就有可能到便宜的一边停车。

  官方说法:广州市物价局价格处处长梁元斌表示,在新标准执行的初期可能会出现这种现象,但是执行一段时间之后这种情况就会消失。他解释说,因为一类地区、二类地区限定的仅仅是最高价,经营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下浮,作为经营者肯定会利用价格杠杆进行调整。

  问题 二 :

  车主会否趋向不买被盗险

  在公布的办法中,明确了停车场“保管”的义务,停车场经营者认为不应该,而车主则认为将减少丢车后的责任认定问题,但是无论是停车场经营者还是车主,一致认为由停车场承担“保管”的义务后,车主将越来越趋向不买汽车被盗险。

  各家杂言:车主王先生表示,汽车被盗的机会本身就很小,因为车子在行驶过程中,不可能被盗,只有停放的时候才有可能被盗,规定在停车场被盗后,由停车场负责后,对于车主来说,购买被盗险显得就有点多余了。而广州侨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潘国王番也表示,政府在文件里面列明该项责任,确实会给一些车主带来在停车场丢车由停车场负责的预期,会助长不买被盗险,但是目前停车场承不承担被盗后的责任,还有很多争议,实际上今后即使出现了这种被盗情况,停车场经营者也会要求法院进行判决,物价局的条文能不能作为判决依据很难讲。

  骏安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李绪进则表示,实际上停车场要真正保管仍有很多难点,虽然目前广州市的几家大型停车场都买了车位险,但是很多中小型停车场尤其是露天停车场根本就没有买这种保险,出了问题,将来能够得到赔偿的额度也有限。

  官方说法:而广州市物价局价格处处长梁元斌表示,在制定新的收费标准前的成本核算时,广州市对车位险的成本也计算在内,所以由停车场经营者来赔偿因“保管不当”丢失的汽车也理所当然。

  问题 三 :

  产权车位会否难收管理费

  昨日,在新标准出台后记者咨询了一些管理停车场的物业公司,据他们反映,此次出台的标准,还有一个问题没有考虑到,那就是有产权的车位的停车保管费怎么收没有明确,尤其是住宅小区室内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费,目前不少住宅小区的室内停车场的一些车位被业主买断,他们该怎么交停车费,会不会扯皮?

  各家杂言:广州侨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潘国王番表示,其实停车保管服务费用应该分成两块,一块是租金,另外一块是管理费,但是现在将两块合在一起叫停车保管费,以住宅小区室内停车场为例,月保400元,那些有车位产权的车主如果按照月保400元的标准来交费,肯定太高了,当初花10万、8万买下来的就亏了。但如果不按照400元来收费,那收多少则会导致双方纠纷。他建议,对这些自有产权的车位,就不应该政府定价。而骏安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李绪进则表示,之前,公司是对这些车位收取150元的保管费,今后也会按这个标准收,他表示,政府不定一个标准,确实会引来混乱。

  家住番禺的王小姐则告诉记者,自己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送了一个车位,现在每个月只交20元管理费,但如果物业公司提高这个标准,自己肯定不干,因为当初就是为了停车方便和便宜才要了这个车位。

  问题 四 :

  蓝绿黄停车场会否不公平

  广州市对停车场实行了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自主定价三种价格管理模式,而且为了便于车主辨认,还设立了蓝绿黄三种不同的牌子。但是同地段不同管理模式的车位是否存在不公平的竞争位置,从而影响投资者对停车场的投资呢?

  各家杂言: 骏安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李绪进表示,政府对住宅小区的停车场实行政府指导价,限定最高价,实际上对周边的商业性停车场的影响并不大,因为停车位总体欠缺的关系,商业性停车场还是有客流,但是这等于将住宅小区的停车场经营者的利润拿走了一大部分,会影响到住宅小区停车场经营者的积极性。而另外一些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则表示,这种政策对在小区中拥有车位的车主、开发商将是一个很大的冲击,以政府干预调节市场,往往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

  官方说法:广州市物价局局长沈志超则表示,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实际上都是车主不得不停、不得不去的地方的停车场,对这些地方限价是为了保护车主的利益;同时对商场、宾馆酒店等商业配套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则是为了鼓励投资者投资经营,缓解“停车难”的问题,所以政策本身不会影响投资者对投资停车场的信心。本版撰文/时报记者 何雪峰 王丽凤 通讯员 邱创泓 梁世杰 蓝岚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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