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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司机体检执行新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 08:40  北京日报

  京报网讯 本市启用新版驾驶证以及使用新版“体检证明”后,司机体检将不能随便找医院或门诊部,医生也不能胡乱在“体检证明”上签字。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经市卫生局和市交管局协商,全市只有114家大中型医院(即三级和二级医院)有资格对驾驶员进行体检。

  新版“体检证明”的全称是《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统一规格为A4纸大小。主要内容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申请人填报的事项,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特别增加了申请人需要如实申告是否具有的10种疾病或情况: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氏症、眩晕、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的另一部分由医疗机构填写。医生填写内容不能笼统模糊地写“上肢健全”,而要具体到“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须有三指健全”等。新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不仅有医生签字,也有申请人本人签字。实行双签名制,将有利于分清各方的法律责任。有关人士介绍说,过去无论是大医院,还是小诊所,都能对申请机动车驾驶、驾驶证的人员进行体检,全北京有医疗机构近万家,结果是体检的质量参差不齐。为保证体检质量,市卫生局和市交管局联合规范机动车驾驶员的体检工作,指定医院,并开始执行新的体检标准。

(编辑:仝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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