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 贝
广州市公安局答复政协委员关于“主干道早晚堵塞,人、车斑马线争道,建议加强斑马线的监控和管理”问题时表示,将从今年开始,在有条件的路段分期分批设置自动拍摄系统和闭路电视监探系统,拍摄违章行为(见本报昨天A06版)。这两套系统完成之后,相信机动车违章抢道会有所顾忌,行人“过马路难”将得到有效缓解。但笔者认为,整治机动车违章抢行斑马线,现在就应加强现场执罚,不必“坐等”监控系统。
《交通安全法》实施已有不少时日,但法律赋予行人在一定规则之下享有的道路优先通行权,却得不到多少体现。不管是否设置斑马线,车辆能主动减速、避让过马路行人的,可说十分鲜见。笔者常走的宝岗大道在江南西路口的斑马线,绿灯亮时,不仅右转弯的车辆与行人抢道,左转弯的车辆也毫不避让。笔者看不懂现在的交通灯,不知左转弯的车是否违章,但在斑马线通行时不减速避让,不但违章而且违法,却是从不见哪部车辆被叫停处罚。
这种车不让人的现象现在很普遍,执行避让规定,不但是法律要求,也是实际需要。目前执法上似乎较多地注意“冲红灯”,忽略了“抢行斑马线”和对行人的保护,这种状况,不利于培养司机礼让行人的“斑马线意识”,也助长了与行人抢道的不良习惯。要全面管治车辆抢行斑马线,交警无疑人手不足,但有选择地甚至突击性地查处这种斑马线上的违法违规,总比“缓期执行”、等待监控系统要好。也许,交警对此并非放任不管,但目前斑马线上的混乱,让人感到管治上力度太弱。
当然,使用高科技执法很有必要,但全面实施还须假以时日。就上述两大系统建设而言,设置上不但要分期分批,还要与交通标志和过街设施的改造相配套,并非一蹴而就。按《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过斑马线时不减速、停车避让,即使没有发生事故,也是违反规定,也要受到处罚。可见,目前的状况与法律的要求相去甚远,要让斑马线真正成为行人的绿色通道,如果司机的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跟不上,即使建立了监控系统,也并非能轻易做到。因此,查处斑马线上的违法违规,应加紧进行而不必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