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产业2010年前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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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 10:38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 昨天,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颁布实施新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酝酿已久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的形式发布后,1994年颁布的《汽车工业产业政策》根据国务院国函[2004]30号文件批复同时废止。 国家发改委酝酿起草《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已两年多。去年4月,发改委曾经通过网站和新闻媒体,为制定新政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了解各界人士对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的想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共十三章,七十八条。主要包括政策目标、发展规划、技术政策、结构调整、准入管理、商标品牌、产品开发、零部件及相关产业、营销网络、投资管理、进口管理、汽车消费等方面的内容。 与1994年《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相比,新颁布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具有七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取消了与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所做承诺 不一致的内容,如取消了外汇平衡、国产化比例和出口实绩等要求。二是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该放的放开,该管的管住,依靠法规和技术标准,引导产业健康发展。三是提出了品牌战略,鼓励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为汽车工业自主发展明确政策导向。四是引导现有汽车生产企业兼并、重组,促进国内汽车企业集团做大做强。五是要求汽车生产企业重视建立品牌销售和服务体系,消除消费者的后顾之忧。六是引导和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新型燃料汽车。七是对创造更好的消费环境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王军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