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自动变速器换挡拉线出现问题,本田公司8月6日正式宣布召回其在美国和加拿大的25万辆CRV型越野车,但中国市场上的同款车型不在召回之列。因为“中国的环境与美国和加拿大不同,一般不会发生类似现象”。
这是今年来发生的第11起重大汽车召回事件。是次汽车召回行动中,中国再一次被排除在外。对此,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表示,“不是人家不召回,而是我们没有相关的法律。我们要做的就是加快立法进程”。
刘兆彬续称,由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草案)》目前正在向技术和信息机构征询意见,估计几个月后即可颁布实施。2003年可望成为中国汽车业的“召回元年”。
召回事件令本田股价大跌
8月5日,东京股票市场跌落到五周以来的最低点,日经指数平均下跌70.21点,收9382.58点。日本媒体称,本田汽车三周前公示召回其在美国和加拿大热卖的运动型多功能车CRV,是导致股市低迷的重要原因。
此次本田召回24019辆CRV,预计召回费用将达15.4亿日元(约1300万美元)。其股价已连续三周来陷入低迷状态,8月5日跌1.9个百分点,收4602日元(合38美元),为7月17日以来最大幅度下滑。
东京MEIJI基金管理公司的NorihitoKanai说,“此次召回将损害本田在北美市场的形象,从而导致其在北美CRV领域汽车份额的下降。”
目前本田汽车已在中国出售约8000辆此类CRV型越野车。该款车在日本国内生产,经由香港转到国内销售。
中国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涉外管理处解释此次召回事件说,由于美国和加拿大冬天气候寒冷,降雪量大,为保证道路安全,经常会喷洒大量融雪剂,而融雪剂中的盐水会渗透到CRV的自动变速箱换挡拉线的保护盖内,令控制销生锈,而导致停车挡失灵发生交通事故。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涉外管理处朱林杰表示,“在中国市场上还没有发现类似的现象,因为我们判断这种现象在一定的特殊区域内,在一定地区的特殊性下才会发生的,所以根据这个判断,中国不实施召回。”
朱林杰称,“即使在国内北方地区有可能使用融雪剂,但使用情况和在美国和加拿大完全不一样。如果用户有担心的话,可以到本田的特约维修店进行确认。”本田否认对中国的此次车不召回与中国还未实施汽车召回制度有关系。
但本田还是表示,会密切关注此款车型在中国的情况,并通知所有的特约销售服务店做好免费检测的准备。
中国汽车工业研究所首席分析师贾新光认为,在中国没有召回制度的背景下,本田公司做出免费检测承诺,就是一种变相的召回。
但业内资深分析师钟师认为,本田的这种说法有些牵强。因为中国幅员辽阔,各种情况都可能发生,中国东北地区同样是非常寒冷的气候,也存在本田说的这种情况,所以这个理由很不充分。
“本田的这个小算盘打得太精了,其实这是一个危机公关的好机会,如果在中国也宣布免费检修,对于本田在消费者中间口碑的建立非常有帮助。中国未来车市显然会成长为丰田最为重要的一股力量。长远来看,本田应该更多考虑中国消费者的情绪。”钟师讲。
据悉,本田与东风汽车公司已开始在中国进行整车合作。双方将以“武汉万通汽车有限公司”为基础,组建“东风本田汽车(武汉)有限公司”。该工厂起步产品拟定生产SUV“CRV”运动型多功能越野车,2004年上半年开始批量生产,规划年产量为3万台。
许多人士认为,既然本田对中国市场寄予厚望,就应对中国的消费者拿出更多的诚意来。“但在汽车召回制度未出台前,我们只能坐视这样的事情出现。”
召回难题
2002年10月23日,由国家质检总局牵头草拟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草案)》向公众发布,并在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广泛征询意见。国家质检总局的调查显示,99.6%的被调查者希望尽快出台缺陷汽车召回制度。
汽车召回制度(RECALL)指,投放市场的汽车,发现由于设计或制造方面的原因,存在缺陷,不符合有关的法规、标准,有可能导致安全及环保问题,厂家必须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该产品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改善措施等,提出召回申请,经批准后对在用车辆进行改造,以消除事故隐患。厂家还有义务让用户及时了解有关情况。
目前中国汽车业有三道主要门槛:其一是《公告》管理,即上了《公告》的产品才能生产、销售;其二是汽车产品要满足现阶段国家实行的排放法规,并上“环保目录”;其三是从今年8月1日起,所有汽车产品必须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要求。
上述三项准入标准分别由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除了环保内容的检测以外,三项准入规定中有两项检验项目和内容几乎完全一致。贾新光认为,这三道门槛只是针对厂商而制定,没有考虑到汽车所产生的隐性安全问题。
贾新光说,西方国家制定的法规以消费者利益为核心,中国汽车工业发展初期出于对汽车工业的保护,制定的法规有利于汽车厂商,但一味迁就、溺爱厂商显然有碍汽车工业发展。
“有人认为召回会导致中国汽车企业遭遇毁灭性打击,这种说法显然不适当。市场是一个优胜劣汰的平台,召回是对公众负责的一种表现,也是汽车生产厂商、消费者、政府之间长久以来形成的良性的游戏规则。”贾新光说。
交通部门的统计数据表明,中国每年因为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多达10.5万,其中,由于车辆本身的原因造成的事故约占10%。在买方市场逐步壮大的情况下,汽车厂商的心理优势在不断减弱,市场最终将选择有利于消费者的法律、法规。
钟师认为,召回不是丑闻,而是企业的一种补救措施,实际上由于制造上的问题,难免出现一些存在隐患的环节。所以,召回制度非常有必要。
钟师指出,一些国外厂商已开始做了,这样做的好处很多,可以获得消费者的信任。如果认为中国没有召回制度就不做,会引起中国客户的反感,对于未来发展不利。
因此,许多人士希望即将出台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草案)》能让汽车召回走上法制的轨道。
但目前中国相关体制可能令该规章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召回制度已经被西方国家列为基本的法律制度。美国有《国家交通和机动车安全法》,日本有《公路运输车辆法》,汽车制造商可据此进行汽车召回。
贾新光说,“而在中国,缺乏的就是类似的一个有关汽车及道路运输的基本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草案)》由质检总局一个部门制定,无法对其他部门产生法律效力,日后必将产生扯皮现象。这将是难题所在。(记者张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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