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森林野生动物园董事长助理刘月玲出示声明
武汉森林野生动物园董事长助理刘月玲在阐述他们的观点
武汉森林野生动物园董事长助理刘月玲出示砸车现场图片
2001年12月26日,武汉森林野生动物园砸毁了一辆奔驰SLK230轿车,随后各地媒体都对这一事件进行了追踪报道。2002年1月7日,同“砸奔驰”的王笙有类似遭遇的5名奔驰车主,从北京、深圳等地奔赴武汉,成立了奔驰汽车质量问题受害者联谊会。2002年1月10日下午3点,武汉森林野生动物园董事长助理刘月玲代表武汉森林野生动物园及其他五位车主就奔驰车质量纠纷问题约见了部分在京媒体,并发表了三项声明:
武汉森林野生动物园声明
武汉森林野生动物园所购奔驰车一年内多次出现质量问题后,多次向奔驰公司等有关单位和部门反应和投诉,至今未得到任何明确答复,对此当事车主深感遗憾,并再次声明(节选):
1、一年来奔驰车使我们受了太多折磨,自始至终我们只要求会理退车,不要奔驰一分赔偿。
2、砸车后我们受到众多讥讽,我们要求奔驰公司和中国维权部门明确表态,我们的要求高吗?
3、一周内如得不到答复,我们将把奔驰车运往北京上门要求鉴定。(14日之前)
4、我们将在途中稍作停留,在河南省会郑州、河北省会石家庄,向广大群众公布我们所购奔驰车的质量。
5、如在北京仍未得到有效鉴定,我们将把车运回武汉另行处理!!!
同时声明:我们已筋疲力尽,只做最后一搏。
武汉森林野生动物园
2002年1月7日
奔驰问题汽车受害者联谊会联合声明
德国奔驰公司:
我们作为奔驰汽车的用户,由于奔驰汽车的质量问题对我们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人身财产伤害,甚至失去了生命。出于对一个世界知名大公司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的信赖,我们先后向你们提出了交涉,期望得到妥善合理的解决。然而,过去了几个月、几年,你们始终加以推诿拖延,迟迟不愿,承担产品质量责任。你们这种不面对存在的问题,不尊重中国消费者,极不负责的态度,使我们本已随产品质量问题带来的伤害之后,又不断受更深的精神伤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消费争议中的产品质量问题应该由生产单位举证,但在漫长的交涉过程中,你们始终没有出示足以说明问题的技术数据和相关报告,反而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消费者上。你们这种自以为是、不实求是的做法既违背了《消法》的原则,也损坏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联合国《保护消费者准则》规定,所有企业应遵守营业所在国有关消费才保护的法律法规,任何进入中国市场的外国产品都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奔驰公司作为一个世界名牌企业,也必须按照中国的法律法规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但令人遗憾而又让我们愤怒的是,你们依然我行我素,拒消费者于千里之外。
我们奔驰汽车质量问题受害者联谊会郑重声明:
1、在10个工作日内奔驰公司应给予联谊会答复。
2、只要联谊会中任何一个投诉未能解决,我们都将会维权行动进行到底。
奔驰汽车质量问题受害者联谊会
2002年1月7日
奔驰问题汽车受害者成立联谊会联合声明
我们是奔驰汽车质量问题受害者,我们通过各种渠道与奔驰公司进行多次交涉,然而奔驰公司始终以无理拒绝、故意拖延的态度对待我们,我们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消费者权利的规定自愿组成棗奔驰汽车质量问题受害者联谊会。
随着时间的拖延,奔驰汽车质量问题受害者已由原来的个体投诉转变为群体投诉,我们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关消费者九大权利的规定,自愿组成奔驰汽车质量问题受害者联谊会。联谊会的宗旨为:交流与奔驰公司交涉的有关情况和经验,力求寻找一个既合乎我国有关法律规范,又能尽快、合理解决与奔驰质量争议的方案,切实保护消费者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欢迎其他奔驰汽车受害者与我们联系,已便共同维护受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附:联谊会成员简介
联谊会邮箱:lyl089@163.com
联系电话:027-69741396
027-69741116
027-6974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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