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 据人民日报4月2日报道,如果有一家国际知名企业,故意隐瞒产品质量问题长达20年之久;如果这家企业,专门为某一特定市场设计的产品,存在足以致命的低级错误;如果还是这家企业,在收到消费者投诉后长达5个月的时间里,既没有公开产品存在的问题,也没有在暗中实施产品召回,甚至对于少数知情消费者的维修要求不予理睬,直到政府有关部门亮出红牌,才不得已公开召回问题产品,但仍拒绝向消费者道歉,甚至在公告中避实就虚,将问题轻描淡写……作为消费者的你,将作何感想?
随着帕杰罗事件的内幕层层揭开,人们惊奇地发现,原来国人心目中著名品牌三菱汽车,竟是这样一家公司。我们不赞成用所谓狭隘的民族情绪,来对待外国公司产品的质量问题,但我们却难以拒绝消费者的正当要求,因为这与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相吻合。经过消费者、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半年多的努力,三菱帕杰罗事件总算有了说法,7.2万辆问题车正在陆续召回,受害人的诉讼程序也已展开。我们关注三菱事件的走向,因为我们自己也是消费者;我们更想探究表象之后的深层次问题,毕竟,“入世”后将有越来越多的“洋货”进入中国市场,老百姓碰到类似问题,究竟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维权意识增强 法律法规滞后
回顾三菱帕杰罗事件的前前后后,我们可以清晰地感觉到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
去年9月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地矿厅司机黄国庆驾驶的三菱帕杰罗越野车,在一个下坡弯道处刹车突然失灵。事后,黄师傅发现刹车制动管被磨穿:“我没有想到进口车竟然犯了一个低级错误,感载阀和制动油管距离这么近,不磨穿才怪!”值得庆幸的是,黄师傅没有像其他有过同样遭遇的司机那样,换根刹车管完事。在单位的支持下,他将车子送到宁夏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复检,三菱帕杰罗设计上的失误,由此得以曝光。
政府维权意识在增强。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竖昆,对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因帕杰罗越野车存在严重安全质量隐患而吊销其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之举,作出高度评价。他说,由政府部门出面维护消费者权益,意味着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上升到了一个更高层次。“这是在21世纪第一个3·15来临之际,送给消费者的一份大礼!”
然而,即便如此,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帕杰罗事件的受害人在索赔时依然遇到了这样那样的难题:在安全隐患仍然存在的情况下,消费者的退车请求无人理睬;三菱声明将按照“消法”对遭到人身伤害的人员履行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将把绝大多数的企业、团体用户排除在外;长沙受害人陆慧深度昏迷60多天,在向消协投诉、媒体曝光后,得到的仅是三菱公司同意垫付两个月医疗费16万元的答复……
专家认为,在涉及外国企业的赔偿纠纷中,我国消费者处于劣势的主要原因,是法律法规的滞后。比如,汽车召回早已是国际上通行惯例,但我国目前还没有类似法律规定。又如,虽然我国的《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等法律,为消费者提供了维权武器,但由于其中的一些条款还很不具体,给法律适用带来了障碍。另外,有关惩罚性赔偿的法律法规没有跟上。我们的产品在海外市场出现质量问题,面临着几十、上百倍于产品价格的巨额惩罚,而国外产品进入中国市场,面临的顶多是“消法”第49条的双倍赔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焦津洪认为,法律法规的缺陷要通过立法和司法去完善。他举例说,法国民法典中只有一条涉及产品质量,其他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大都是通过法官对具体案例的审理来逐步完善的。他希望我国的各级法院,在这方面能大胆探索。
洋货问题频出 国人自当警醒
随着索尼彩电事件、东芝笔记本事件、日航事件以及前几年宝马、尼桑等国外知名品牌质量问题被媒体曝光,洋品牌在一些人心目中的神话正日渐破灭。此次三菱帕杰罗又出现了设计上的重大失误,这是否意味着洋货在华已风光不再?其实,近年来洋货问题频出,恰恰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随着买方市场形成、选择余地加大,国内企业竞争力提高,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的要求发生了变化,由简单的用得上,变为用得好,洋品牌一些原先不被重视的问题逐渐显性化。这给外国公司进入我国市场提出了更高要求,必将促使它们为中国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我们还应该清醒地看到,与我国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相比,国外知名品牌仍然在不少领域具有较明显的优势,国人且不可盲目自大。以汽车为例,去年以来国外名车召回事件接二连三,可产品质量明显技不如人的国内厂商,却始终不愿提及召回制度,一些官员甚至认为,在我国实行汽车召回制度就像男人穿裙子一样滑稽。消费者期盼已久的汽车“三包”制度,也迟迟难以出台。出现质量纠纷,单个消费者面对汽车生产企业,依然感到弱小无助。
愿我们的企业能从三菱事件中汲取经验教训,毕竟,“入世”在即,面对跨国公司的严峻挑战,国内企业只有千方百计强化质量、服务意识,真正赢得消费者的信任,才能在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
所属专题:三菱帕杰罗被禁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