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笔者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公安交警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防止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全省道路安全、畅通。
清明节,扫墓、祭祀活动及春季踏青出游集中,一些道路交通流量大幅增加。为此,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公安交警充分认识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提前掌握本地区天气情况,分析道路交通流量、流向变化,制定有针对性地的工作预案,细化工作措施,合理安排勤务,切实加强节日期间道路的安全管理。
首先,四川省公安交警要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调整警力部署,加大警力投入,根据不同时段、路段交通流量的变化情况,在城市加大快速路、通往墓区及旅游景区主要道路的指挥疏导;在国省道路、要重点做好车流密集路段、易堵路段通行秩序的维护;高速公路交警要重点加强容易发生堵塞的路段和事故多发段的秩序管控。全省交警有必要在事故多发路段、易堵路段等复杂路段实施主要领导负责,延长执勤时间,加大管控力度,引导车辆有序通行,确保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
其次,四川省公安交警要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结合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加强检查,消除隐患;通过各地的固定执勤点、交通安全服务站,保持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特别是省际长途客运车辆的检查力度,切实做好逐车检查登记,严防客运超载,同时在客运班线集中和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设立临时执勤点,严查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农村地区加强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以及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管控,消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
其三、四川省公安交警要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做好便民服务,借助新闻媒体、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及时发布清明节期间重点路段路况信息,提示群众选择出行线路和出行注意事项;并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加大群众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的宣传力度;要在高速公路、国省道路、旅游道路沿线以及停车场、服务区、景区广场等地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品、设立交通安全宣讲服务台,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卢学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