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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交警出台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便民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3日 15:48  新浪汽车综合

  7月23日,笔者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提高车辆管理业务办理工作效率,进一步深化利民惠民便民服务,近日制定相关措施,在机动车、驾驶人业务办理中逐步推行。

  一、实施通过四川公安交警互联网信息平台办理部分车管、驾管业务,结合邮寄、快递等手段,逐步实现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部分车管、驾管业务;

  二、积极推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推行“朝九晚五”工作制度。

  三、进一步将代办9座以下小型客车注册登记和二手车转移登记业务向具备条件的汽车4S店和二手车交易市场延伸,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

  四、扩大在机动车安检机构设立车管业务服务点的数量和办理业务的范围,在办理机动车有关业务的同时开办驾驶证有关业务;

  五、在有条件的乡镇交巡警中队设立车管业务服务点,代办或先期预约、受理“四小车辆”登记及其驾驶人考试、发证,以及所有牌、证的补、换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变更登记信息等业务;

  六、有条件的市(州)、县级车管所要积极会同医疗机构,推行网上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七、进一步完善四川公安交警互联网站功能,及时对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驾驶人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逾期未换证的,进行告知。各市(州)、县公安交警车管所可采取宣传专栏、电话、手机短信或信函等多种方式进行告知;

  八、办理单位车管业务的经办人在申办车管业务时,确未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的,可凭其经上网核对相关信息无误的《机动车驾驶证》办理业务。

  卢学民

(编辑:王延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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