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国礼)今天起,长期停放在社区街巷的废旧汽车须在7日内自行清理完毕,否则将由城管等集中清理,统一存放。昨天,市城管局等3部门发出上述通告。
市城管局介绍,城管接到的举报中,1033辆废旧车被举报长期停放,经调查,其中有600余辆确定为长期停放车辆。主要集中在居民小区和道路两侧,其中居民小区内停放占67%,道路两侧停放占23.4%。这些废旧汽车停在小区里数年无人认领,不但占用公共资源,而且影响道路畅通和城市环境,存在很多安全隐患。
经协调,市城管局、市交管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3部门联合发出通告,今天起,车主须在7日内自行清理废旧汽车。7天后仍不清理的,城管将联合有关部门将车辆集中存放。集中存放场所和车辆清单可在首都之窗网站公告栏上查询。市城管局表示,如果车主暂时无法将车清走,可在通告期间持车辆证明到当地城管部门登记,确定车主身份,核准后,城管部门不会将车辆集中存放。
市城管局称,6月9日后,已经集中存放、无人认领的废旧汽车,城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车主和车辆情况核查后另行处理。涉及走私、盗抢、套牌、欠缴养路费的车辆,将由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其他车辆如何处理,目前还在商议中。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