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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眼增加新功能 车未年检上路抓现行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7日 07:42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钱卫华)电子眼增加了新功能,逾期未年检的车辆上路将被电子眼自动锁定抓拍。市交管局昨天透露,如车辆没有按时年检,在30天的宽限期后还不“改正”,电子眼就动“真格”自动拍下违法记录。

  前两天,司机卢女士在交管局网站上查询到“驾驶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车辆上路”的违法记录,她要为此缴纳200元罚款,并被扣3分。随后,卢女士在执法站查询到,这是在京通快速八里桥收费站拍摄到的。记者发现,当天数名司机要处理的这类违法记录,都是在该收费站被拍下的。

  市交管局科信处副处长王岚告诉记者,4月起,部分能拍摄“逾期未年检车辆上路”违法行为的电子眼投入使用。目前,在全市已公布的1958个电子眼中,有的能拍闯红灯、超速等,有的能拍逾期未年检车辆上路和黄标车走禁行等,还有一部分“全能型”,能拍摄所有的违法行为。

  王岚介绍,交管部门对逾期未年检的车辆给出30天的宽限期,宽限期过后,车主还不验车,该信息就存入电子眼“记忆”,它一旦在路上发现目标就会自动锁定,拍摄记录。王岚举例说,如果一辆车的验车最后期限是今年8月15日,但到期后并未验车,那么此后30天属于宽限期,车主要抓紧验车。否则,30天的宽限期过后,电子眼就动真格的,一旦发现该车上路,就会拍下违法记录。

  交管部门将通过邮寄违法告知书等方式告知车主,督促车主尽快验车。如车主仍未验车,该车信息会进入黑名单,交管部门将利用交警的路面执法、非现场执法和源头追查对违法司机进行查处。

  据悉,一旦车辆在逾期未年检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依照合同是不予理赔的,即使车辆在保险期限内也不行。逾期未年检车上路后一旦被路面民警查获,或被电子眼拍到,将对司机罚款200元,记3分。

  -提醒

  从去年起,交管部门车管所将可验车日期范围由到期验车日当月内延长为到期验车日之前3个月内。车主如在交管局官方网站上注册定制服务的话,交管局还会通过网络提前两个月提醒车主验车日期。此外,车主如因地址变更未收到违法行为告知书,需及时登录交管局官方网站变更信息,以便及时收到违法提示。

(编辑:Yi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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