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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囊未展开乘车人身亡 被究刑责司机索赔26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0日 08:11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刘杰)情侣同车遇车祸,副驾上的女友丧生,司机王先生被追究刑责。他认为,当时气囊未展开,是汽车质量不合格,于是将汽车销售商告上法庭。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今年2月9日,王先生带着女友,开一辆雪佛兰轿车行驶在京张高速公路上。途中为躲避其他车辆,雪佛兰撞上道路中央的护栏。司机王先生无大碍,但坐在副驾上的女友头部受猛烈撞击,当场死亡。交管部门认定王先生在此次车祸中负全责。随后,王先生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刑拘,目前处于取保候审状态。

  王先生认为,当时女友是系好安全带的,但安全气囊没有弹开,这才是造成女友死亡的直接原因之一。“如果他的女友没有死亡,王先生是不会被追究刑责的。”王先生代理人说。为此,王先生将雪佛兰轿车的销售商——北京合力华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华通公司)和生产商——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通用)告上法庭,索赔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26万元。

  -庭审焦点

  车主:气囊未展开属质量问题

  王先生向法庭出示了车祸现场的照片。照片显示,这辆雪佛兰的前部和后部严重损毁,车皮扭曲,前机器盖卷起。王先生说,他是去年11月从合力华通公司买了这辆车,随车的说明书上写着:“驾驶员和前排乘客乘坐位置配备气囊……如果车辆遇到高速和撞击力巨大的碰撞事故,导致驾驶员和乘客处于严重伤害和死亡的高度危险时,则气囊充气并展开。”

  王先生说,从汽车的损毁程度上可以看出,汽车是在高速行驶下的正面碰撞,达到了说明书中的“撞击力巨大”。在这种撞击下气囊都没弹出来,说明车的质量没达到说明书的标准。

  商家:碰撞位置决定是否展开

  “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害是正常现象,不等于汽车存在质量缺陷。”上海通用的代理人提出,气囊是否展开取决于车速、碰撞角度、被撞物体等情况,从照片来看,这辆汽车集中碰撞是在侧面和尾部,气囊是不展开的,“况且这款车的设计是经过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如果有设计缺陷,也应当由职能部门来提出。”合力华通公司则表示,这辆汽车是交付前经过检测的合格产品,不存在质量缺陷。他们在销售中从未发现气囊异常,也没有车主反映过这样的问题。

  辩论到最后,上海通用的代理人说,这辆汽车是上海通用的子公司——上海通用东岳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他们是两家不同的法律主体。如果王先生要追究责任,起诉的主体应该是上海通用东岳汽车有限公司。

  法官提出,要对这两家公司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将择日继续开庭审理此案。

(编辑:王延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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