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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手段难治召回表演 相应处罚法规还应完善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08日 09:58  汽车观察

  一味以行政手段难以根本改变企业的“召回秀”,风险评估后的分级处理 ——“退市”之威或许能起到震慑作用。

  文=本刊记者 黄蓓蕾

  2004年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虽然提出了“召回”概念,但一些触犯条款的企业如不遵照实施,并没有相应处罚。“没有政府强制力的干预,召回显得避重就轻。”汽车业内著名车评人钟师对《汽车观察》记者说,有些企业把“召回”当成是一个做秀的舞台,哪怕每次花费几百万元、几千万元,做得好,比一次危机公关所花的费用要省得多。

  召回之路何去何从?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开《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送审稿)》,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召回再次进入消费者的视线。

  “零召回”黑名单

  “2008年一年的召回中,80%是被调查召回。”业内资深人士张炤虎爆出的这一数据表明,很多召回的企业都是收到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的调查函后,而采取补救措施。事实上,召回实施的4年中,截止2008年年底,我国虽然总计召回缺陷汽车184万辆、召回次数达到155次,但没有一例是责令召回。

  对此,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主任郑卫华表示,由于一些企业以保密为由拒绝调查,加上某些企业不按照召回程序对召回汽车维修及改进,使得目前我国汽车责令召回工作进退维谷。

  今年3月27日,在2008年度汽车召回管理工作会议上,国家质监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有关专家透露了部分高投诉及零召回汽车企业的名单。

  “零召回”上黑名单?这似乎让人有些不可思议。

  “按照传统理解,没有被召回的汽车品牌似乎是质量可靠的象征,其实这是一个极大的误区,” 张炤虎对《汽车观察》记者说,作为拥有两万个零部件的汽车,永远不出故障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主动召回和提高免费保养里程等作法恰恰证明了企业的实力和责任。

  在这次内部会议上还透露,2008年共有6家企业第一次从零召回走入召回的行列,但仍有30余家企业还挂着零召回的所谓“光彩招牌”。

  “秘密召回”也成了汽车界很普遍的现象,某生产MPV的企业的火花塞出现问题,他并不是和国家质检总局汇报,而是给出现问题的消费者打电话,希望息事宁人,用小规模的召回换取企业更大的利益。

(编辑:梁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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