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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1958处交管电子眼所在方位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2日 09:26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王姝)昨起,登录北京市交管局网站(www.bjjtgl.gov.cn),进入“网上公示”板块,即可查询北京全市1958处交管电子眼的所在方位。根据公安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向社会公布”的要求,昨日,北京市交管局以表格形式公示全市交管电子眼的设置位置。

  首日“面世”,对于该张容纳了1958处电子眼的EXCEL表格,不少驾驶员表示“不好查,有些乱”,希望交管部门配发电子眼地图。

  1958处电子眼几乎覆盖了五环内主要环路桥区、灯控路口,及中关村、王府井等繁华地区,功能以闯红灯自动抓拍设备、公交专用车道等禁行路段抓拍设备、超速抓拍设备为主。

  闯红灯自动抓拍设备均位于各灯控路口,发现闯红灯车辆,自动启动,连续抓拍,几秒内捕捉到违章车辆多个画面。超速拍摄设备多位于环路桥区,前方200米处竖有“测速提示牌”,能抓拍到违章车辆的前后两张照片,呈现出车前车后安装的车牌。公交专用车道抓拍设备安装在各条公交专用道的道路上方,同样能自动启动,捕捉闯行公交专用道的车辆。

  据交管部门透露,闯红灯自动抓拍设备、公交专用车道等禁行路段抓拍设备,均安装于醒目位置,信号灯或有禁行标志标线上方,因此没有计划仿效超速拍摄设备前方安装提示牌的做法。

  说法

  交警 绕开电子眼仍会被抓拍

  两年前,40余处超速摄像区前方200米加装提示牌后,并未起到预期效果,不少司机并未减速缓行。与未安装提示牌时相比,超速违章未降反升。此次公示电子眼具体方位,是否也会引发相同的效果,交通违法行为反而上升?

  对此,一位基层交警表示,即使驾驶员牢记近两千个电子眼的位置,一律绕行,可一旦违章,仍极有可能接到交通违法处罚通知单,“巡逻车上都有摄像头,目的之一就是拍违章。这些车上的电子眼,到处出没,而且无法公示”。

  市民 建议配发电子眼地图

  昨日,“电子眼公示表格”首日“面世”,不少驾驶员尚未发现。昨日下午,五名驾驶员看过“电子眼公示表格”后,都表示“不清晰,有些乱,不易查找”,“立交桥怎么走,以及交通管制区域,网站都能利用地图表示,电子眼也应该用地图呈现,一目了然。”海淀区一驾驶员称。

  电子眼公示表格共有981行,其上并未按照主路、支路、城区、郊区分类,有些相同区域的多个电子眼,在表格内分开公示,比如金沟河桥的两个电子眼,一个在578行,另一个在744行。个别公示位置采用交警惯用的“术语”,并未采用实际地名。

  本报记者 王姝 

(编辑:王延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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