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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万奔驰未售就修 车商隐瞒实情车主获赔20万(2)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4日 09:45  今日早报

  80万奔驰未售就修

  多数车商隐瞒实情蒙混过关

  卖前小修被发现的是少数

  那些受损之后修复的新车,4S店究竟会拿它怎么处理?记者采访多家杭城经销商,发现大多数4S店不愿意如实告知消费者。

  “如果是碰撞很严重的车辆,我们会当作特价车卖,价格比正常价格便宜数千甚至上万元。但如果只是油漆刮了,换了雨刮器或保险杠,这样的小磕小碰,都不会告诉消费者。”一家经销商的负责人私下告诉记者,如果告诉了消费者,除非是折价销售,否则根本没人要,“你跟消费者讲只是一个小刮擦,但是他肯定会认为是出过大事故的”。因此,大多数经销商通常都会选择对受损车辆进行精心维修,然后不动声色地出售。

  “如果不影响汽车的使用性能,对消费者而言其实也没什么实质损失。”多数经销商为这种行为作辩护。他们认为,如果一个小小的刮擦都要如实告知的话,那么他们的销售处境就会困难得多。

  “小擦小碰修过之后,被发现的毕竟是少数。”一些经销商告诉记者,他们不愿意如实告知,也有侥幸心理作祟的因素。毕竟,仅凭肉眼观察,普通消费者很难发现问题。

  律师认为车商构成欺诈

  “经销商认为,车辆小修小补对使用性能影响不大,对消费者损失不大。其实这种轻描淡写的说法,在法律上并不能站住脚。”本报“3·15汽车维权”特邀律师郎立新认为,经销商的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还涉嫌欺诈,消费者最高可要求“退一赔一”。

  “消费者在签订购车合同时,除非合同有特别约定,否则就是要求车商提供的是一辆完好无损的新车。”郎立新认为,消费者到一家4S店购买新车,车商有义务提供一辆没有问题和瑕疵的新车。如果销售前曾经维修过,不管维修的部位是哪儿,也不管对使用性能有何影响,显然没达到“完好无损”要求。因此,消费者有权提出变更或撤销合同,即折价销售或退车。

  此外,郎立新认为,如果经销商故意隐瞒实情的话,已构成消费欺诈。退一步讲,如果经销商在销售前告知了实情,消费者就有可能改变购车计划,或者售价就会相应调整。根据《消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不但可以要求退车,还可要求车商赔付车价的一倍赔偿,即俗称的“退一赔一”。

  记者观察

  好好补一堂诚信课

  因向消费者隐瞒实情,温州的这家车商赔了20万元,究竟是赔多了还是赔少了?其实这个问题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车商从中学到了什么。

  记者在这一事件的采访过程中发现,很大一部分车商始终认为“这种行为并不算太严重”,言外之意就是向消费者适当补偿就行了,动辄赔偿几万、几十万,进而退车、退一赔一的行为,其实是小题大做了。他觉得很不理解:一件并不大的事情,何以遭受如此惩罚?

  其实不能仅以事态是否严重而论。就比如,曾有过这样的司法案例,有人抢劫了不到10元钱却获刑数年。法律并不认为抢劫金额不大,当事人就可以不用承担责任。同样的道理,虽然只是小修小补,虽然对汽车的使用性能确实构不成影响,但是这种行为的性质是恶劣的。不能因善小而不为,不能因恶小而为之,老祖宗的古训即便是到了如今的商品经济社会,也还是有其积极的道德价值。

  由此看来,车商赔了20万元还是轻的。真有哪一天,车商被判“退一赔一”,那也是车商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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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延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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