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范文清/文
2009年1月1日,争议了十多年的燃油税改革方案终于开始实施。这一改革取消了原来在成品油价外征收的公路养路费等6项收费,还将逐步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燃油税改革方案实施后,业界普遍认为,节能环保小型车的“春天”将不再遥远。但是,近日记者在走访北京汽车市场时发现,消费者仍旧对1.6L~2.0L排量的车型情有独钟,小型车(1.6升以下)前鲜有人问津。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总经理苏晖认为,不可能仅靠燃油税来扩大小型车市场的占有率。“燃油税征收之后,凡每年行车不超过2万公里,每月油耗不超过140升的消费者,在用油方面的花费并没有明显增加。而且此次燃油税改革方案是在油价下调的背景下出台的,这对刺激小型车销量而言并无明显作用。”
- 从限制到解禁
小型车销量不断下滑
多年来,小型车在中国的地位始终是尴尬的。一方面中央多次出台政策,明确鼓励小型车发展,另一方面各地方政府限“小”政策依旧存在。
1994年,中央政府在第一部汽车工业产业政策中就提出了鼓励小型车发展的要求。199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取消对小型车的种种限制。但由于没有其他后续监督保障措施跟进,1996年的通知终于成了一份有些地区执行、有些地区不执行的“弹性命令”。
北京自1998年12月26日起至今,排量在1.0升以下的汽车依然被禁止在长安街上行驶;上海自2000年5月起,1.0升排量以下的汽车不允许通过延安东路隧道;广州自2001年8月起,行政区域内不再对排量在1.0升以下的车辆核发牌证……据不完全统计,在2006年之前,全国共有22个省、市的84个城市对排量在1.3升以下的小型车设置种种限制。
2006年,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公安部、财政部、监察部、环保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要求各地取消一切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行驶线路和出租汽车运营等方面的限制,该文件标志着小型车在全国80多个城市受限的僵局终于被打破。
尽管十几年来,国家有关鼓励小型车的政策不断推出,但由于相关政策的执行力度不够,小型车的市场表现始终不尽如人意。据统计,1996年小型车占当年新车型比例的34.8%,此后逐年下降。2001年,这一数字为33.3%;2002年是27.5%;2003年为25.5%。到了2005年,小型车占总车型的比例为24.3%。在车型结构上,大排量车始终占据着主导地位。
- 小型车市场还未见暖流
2008年,是国家针对小型车市场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力度最大的一年。
同年8月,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9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将排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小排量乘用车消费税税率由3%下调至1%。该政策出台后,小型车市场未见销售热潮。在采访中,相关企业人士对记者说:“由于小排量乘用车消费税税率下调幅度较小,消费者基本上感受不到下调后带来的小型车价格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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