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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细则 大而空难以实施
《反垄断法》出台两个多月以来,在汽车业内引起了广泛关注,由于其中涉及到汽车行业价格限制、跨区销售、零配件渠道开放等最为敏感的问题,之前曾有人预测《反垄断法》实施后将会对现有4S店的经营模式带来巨大冲击。
但从目前车市情况来看,经销商普遍反应非常乐观。据分析,在价格、服务水平方面都有优势的一线城市,价格、区域放开后将有更多的优势,而一些网点分布较稀疏的二线城市会受到更多的冲击,而以往在区域间存在的价格悬殊也将进一步缩小。在一些网点分布较少的区域,汽车品牌已被垄断经营,在厂商的“价格和区域”的保护伞下,经销商更能控制好利润空间。在取消价格、区域限制后,在外区经销商的价格冲击下,本地经销商也会自觉削减利润空间。
点评:本该对车市厂商关系进行大幅度调整的《反垄断法》,似乎还未出台就注定要以失败告终。而其最终原因,就是缺乏细则所致。如果在厂商的呼吁下,政策制定部门能够将该法细化,对厂商关系进行合理调整,则对车市无疑是个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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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管理办法》 修改细则亟待出台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考虑,《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两年多来,中国的汽车市场并没有变得规范。但直到如今,该政策仍处在调整中,商务部、发改委和工商总局已于近日委托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和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在行业内进行调查,并对汽车品牌销售政策进行必要调整。
今年6月雷克萨斯被暂停进口车许可证事件,以及国庆节后企业汽车进口许可证暂停等都促使商务部及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加快对《办法》的调整。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有关专家认为,相对进口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而言,规范进口车市场管理,总代理商与授权经销商之间签订的授权合同应该更为重要。
据了解,目前授权合同的初稿已于10月初正式完成,11月份流通协会将组织经销商、总代理商和专家对授权合同文本进行讨论,并最快将于12月份在商务部备案后由国家工商总局于明年初发放使用。
点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的修订势在必行,政府部门起草政策时应将天平从汽车企业倾向于消费者,应多听取各相关行业或组织的意见。如果今年底修改完成,对我国的汽车进口市场也能起到一个很大的规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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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机构改革 分工仍需明确
大部制改革后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分了原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汽车项目管理的权,但有20多个“婆家”的中国汽车工业并没有因此改变多头管理的格局。
目前,工信部的主要职责是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等。今后,有关汽车行业的规划、政策和标准,都将由工信部管理。工信部“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的描述,将为汽车行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点评:汽车行业的规划管理不会削弱,而且能够与其它行业的协调发展的运作将更加顺畅,这是好事情。汽车行业的发展的政策导向至关重要,企业的发展看市场,市场的变化看政策,最终还是政策确定未来的行业发展。工信部的成立未能改变多头管理的格局,机构改革能够得以深化和细化,相信对汽车行业的管理也会变得清晰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