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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驾车挂花 车商索赔2000元(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2日 07:37  成都商报

  业界调查

  新车试驾风险大

  随后记者走访了成都其他几家车商。结果发现,为规避试驾风险,有经验的正规车商都会要求消费者在试驾前签署一份风险协议,其中几乎无一例外地出现了“试车过程中若因试驾人员的原因造成的任何人员伤亡、车辆损坏等交通事故,应由试驾人承担一切相关责任和相应赔偿”字样。

  试驾前,销售人员也会向试驾者说明,如果由于驾驶者过错造成的损失是需要驾驶者本人承担的。即使试驾车辆买了保险,也并不代表着所有损失都由保险公司赔付,保险公司只会赔付80%左右,剩下的费用就需要由试驾者来承担了。

  “尽管试驾前,我们会审核试驾者驾龄,但要真正了解试驾者的驾驶水平则很困难。”一家汽车销售公司经理向记者“大吐苦水”,他们要求试驾者必须有一年以上驾龄,但经常有试驾者是“老本新司机”,连油门和刹车都分不清。

  业界人士告诫,签订风险协议是减少纠纷的有效措施,但风险协议的法律效力仅限于驾乘者和经销商之间,不能对抗受害第三方,只是经销商事后向试驾者追偿的依据,不能免除经销商的所有责任。

  律师观点

  试驾出事故 双方都有责

  “未上牌试驾车未购保险,试驾者、商家应共同承担事故责任。”四川典章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认为,实际操作中,4S店在很多时候应消费者要求,会选择未上牌的新车进行试驾。而在这种情况下,试驾顾客所要承担的风险也更大,因为未上牌的新车没有购买保险,一旦试驾过程中发生事故,所有损失都将由商家和试驾人一起承担。试驾者借用汽车销售店的试驾车辆了解车辆性能这一行为本身就形成了一定的约定关系,不管是否签署试驾协议,都有责任和义务保障车辆的完整性。但同时,试驾者在试驾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无需负全部责任。因为提供车辆给消费者试驾也是车商市场营销的一部分,因此车商也须承担一定的经营风险。试驾者需要对因个人过错造成的试驾事故承担责任,但不是全部责任。

  本报记者 周燃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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