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试驾车挂花 车商索赔2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2日 07:37  成都商报

  常言道,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试乘试驾已成为目前车市流行的营销手段。经销商和汽车厂商热衷于组织各种各样的试乘试驾活动“筛选”目标客户。即使没有活动,光顾4S店的消费者只要提出试驾要求,经销商也都会尽量安排。然而,试乘试驾却暗藏着风险。

  上个礼拜,市民彭先生和妻子一道在成都一家4S店试驾倒车时,不慎将车子尾部挂花,于是,经销商要求彭先生要么买下车,要么赔偿维修费用,而彭先生却满肚子委屈:试驾车为啥是没上牌也没买保险的商品车?如果试驾人出了意外,这责任又该谁承担?

  试驾意外 消费者:试驾挂花车尾 车商索赔2000元

  彭先生在成都一家IT公司上班,在比较了几款车型之后,觉得Mazda 5(参数配置 图库)的外形和空间都不错,于是10月16日,他和家人去东三环路附近的某汽车4S店买车。不料,一场意外却在试驾时发生了。

  “当时,我开着那辆马5在店外转悠了2圈后,销售小姐要求我把车倒进旁边的车位。我虽然拿驾照好几年了,但一直没怎么摸车,所以,我先声明自己对倒车不熟悉,但销售小姐说没关系很简单。结果她指挥我倒车,口令不清,加上我的车技不熟,结果车尾就碰到了一旁的广告吊幅杆上。”彭先生说,他刚一下车,销售小姐马上就说:“这个车子你要买下啦!”随后,销售小姐指着车尾的擦痕让他看。“我查看车尾,有一个黄豆大小的擦痕。”彭先生说,由于自己手艺不精,觉得挂花点漆,顶多赔个几百元大不了,自认倒霉算了,但车商销售经理的维修报价却让他大吃一惊!“当时他们给我提了两个方案,要么买下这辆车,不用出一分钱,换一个后保险杠;要么赔付2000元(1380后保险杠,500元喷漆,120元工时费)。”彭先生气愤地说,他当场提出对车辆进行修复,但车商却表示,他试驾的车子其实是一辆商品车,不能修复只能换件!

  “那辆车是在展厅里摆着的,但我并不知道那是辆商品车,我一直以为我试驾的就是一辆专门用来试驾的车子。”彭先生说,当时双方协商无果,而他还有急事要处理,于是被迫刷卡了2000元当押金给车商!

  经销商:消费者没看清试驾协议

  回家后,彭先生越想越生气,“车子没买保险就让我试驾,这个责任应该双方共同承担,凭啥要我们消费者全部埋单?”他认为,“买车先试车”是经销商的营销手段,试车过程中有工陪同,经销商有义务保障整个活动的安全。

  10月20日,彭先生再次来到该4S店协商,而那辆尾部挂花的马5,仍然停放在仓库最里面。记者在现场看到,这辆紫色马5尾部,的确有几道划痕,但后保险杠并未变形或开裂。“我们也在等顾客的最终答复,是买还是修,所以最近几天也没有动它,天天放在那里,我们的损失也大哦!”该店销售副经理陈先生也是一脸难色。他说,试驾之前,彭先生就签署了试乘试驾协议书,承诺遵守驾驶法规,服从组织方的指挥安全驾驶,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由其全部赔偿。“协议上白纸黑字写得很明白,而且这个新车只能更换零件,如果修复再卖给其他消费者,别人也会觉得我们不诚信!如果算上车辆贬值就更多了!”陈先生说,如果彭先生需要,他们可以提供修理清单。记者提出为何用没上牌照的商品车来试驾的疑问,陈先生解释说,由于当时店里只有一辆紫色的马5,见彭先生一家非常喜欢,才特意从展厅内开到户外,让彭先生试驾感受。他一再强调,这个意外是大家都不愿发生的,但由于没有买保险,这笔维修费只能由彭先生承担。

  “我当时的确没有看这个协议就签字了,但这种格式条款简直就是霸王条款嘛,它的表格上面明明要求填写车牌号,这个车没牌照还让我试驾,我也冒着很大生命风险噻!”最后,愤愤不平的彭先生还是表示,无法接受这种索赔,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更多相关新闻

马自达品牌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