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税收政策拟调整 规范市场管理
以同样交易成功一辆价值10万元的二手车为例。经纪公司如果履行的是代购业务,则按代购手续费征收营业税,也是5%;如果经纪公司是代销,则根据销售全值征收增值税,如果客户提供了进项税票,可以抵扣进项税。这样经纪公司的税收成本一般仅为10元。但经销公司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旧货行业最低4%的税率交纳增值税(国家税务部门考虑到二手车行业的特殊性质予以减半,实际征收2%)算下来,同一款车交易成功,经营公司的税收成本达到2000元。由于不同征税体制造成了经纪公司和经销公司之间巨大的税收差异,造成竞争不平等,从而诱发二手车经销公司铤而走险变身“黄牛”中介。
记者近日从广东省国税和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获悉,国家近日正在征集新的二手车市场税收政策方案,二手车交易市场、经纪公司和经销公司有望按照新的税收政策交纳增值税。东莞骏发二手车贸易有限公司一位姓徐的负责人指出,要解决目前的现状,最佳办法是应禁止二手车经销公司私下开票,规定经销公司全部入场规范经营,统一由市场来开票,这样也有利于规范市场经营和管理。
二手车商声音:
按照目前的税收方案,我们每个月都没法正常交税。我们算是佛山最大的二手车经销公司,一个月大概有300万~500万元的营业收入,按照2%的比例,每个月我们就要上缴10万元的税,再扣除其他营业成本,作为经销公司,我们也感到压力。我们二手车经销公司希望能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保证“合法”和正常经营。
——佛山骏威龙艾普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 潘国光
作为二手车拍卖公司,上交增值税是有点说不通。简单地说,消费者将车在我们这里寄售,既不进行维修也不进行美容,也就是说过程中并不存在“增值”,换个角度看,二手车反而是一种持续贬值的商品。
其次,按照相关规定,一般旧货交易低于原值就可以免税,然而目前拍卖公司必须除了要代车主出具所得税证明外,还要代扣个人所得税,每拍卖一辆车就要按成交额的3%上交个人所得税,等于拍卖行赚的钱都只能拿来交税了。
——广州嘉德汽车拍卖中心经理 谢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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