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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逸:对关键零部件应进行保护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7日 16:13  中国汽车报

  北京汽车研究总院常务副院长、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教授林逸:对关键零部件应进行保护

  “是否应对汽车零部件进行政策保护,不能一概而论。一般的零部件可以放开,一些关键零部件则需要保护。” 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教授林逸辩证地谈了他的看法。

  林逸指出,现在能否采取对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合资进行股比限制等保护政策,首先取决于加入WTO时的承诺。如果当时已经承诺放开,现在就很难再出台一些限制措施。

  林逸认为,上世纪80年代后,中国逐渐放开对外商投资的限制,大力引进外资,促进了经济发展。这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现在是否该收紧政策,对外商投资重新进行一些限制,对汽车零部件进行保护。

  美国的外资安全法规定,外商参股不能超过10%。发达国家用股比来保护产业安全,我们为什么不能?美国外商参股不能超过10%,更无权指责我们的股比放开力度不够,我们已放开到25%~49%。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应该深刻反思股比放开政策的得失。

  对一些关键零部件需要保护,防止再遭受缺发动机电喷系统和自动变速器这样的痛,同时也保障本土零部件企业的利益和利润。而对一般的零部件,则没必要再保护了,因为放开可以促进市场更好地发展。

(编辑: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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