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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大难题妨碍司机“快处”(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9日 16:30  北京晚报

  难题之2

  无责车不要赔付还签不签“协议”

  如果事故无责任方由于受损失很小,不愿意耽误时间而放弃赔付,是不是就不用再签“快处协议”了?答案是不行。北京很多道路车辆行驶速度很慢,有些轻微的碰撞中,车子质量较好的一方确实没有什么损失。为了避免麻烦,不少无责司机在看到损失不大的时候,表示不愿追究。但这时,如果对方车辆有损失,而无责司机不签“协议”,有责方也将无法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因此,碰到这种情况,即使无责方放弃赔付,也还要和对方司机一起签下“协议”。

  难题之3

  不会标记现场

  在造成公共设施或其他公共财产损坏的单方事故和当事双方对责任有争议的事故中,挪车之前,司机应该对事故现场进行简单标划。对不少司机而言,这实在是个难题。应该标划什么东西、怎么标划,对从未学习过事故处理的普通司机确实不太容易。

  《快处办法》实施之后,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不至于在事故之后手忙脚乱,司机除了应该在车内携带《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以外,还最好带上一支石笔或粉笔。

  对需要标划现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在固定机动车停车位置时,只需要用石笔或粉笔在车辆的每个车轮外延中心垂直于地面上标划“Т”型线。如果是多车轮的车辆,只需标划前后四个车轮即可。

  但是,对新手而言,一来不容易弄懂标划现场的方法,二来在北京的繁忙车流中,确实有点危险,可能会被后车追撞,出现二次事故。因此交警建议,最好能带个可以拍照的手机,站在车头前边三四米的地方,把两辆车全拍下来,这样留下的证据同样能起法律作用。

(编辑:王延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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