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国两会近日召开,众多汽车界的老总代表委员们就中国汽车行业前景发展提出有积极意义的提案议案。以下是人大代表广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曾庆洪的议案全文。
关于统一轿车等级划分标准的建议
一、现状
关于轿车等级划分,我国一直没有统一的标准。由于德国大众进入中国较早,其对汽车等级的划分A00、A0、A、B、C、D的分级标准较多地被企业和媒体引用。随着中国汽车产业的逐步发展,这种传统的欧系标准在某些方面已与中国汽车市场不相吻合。同时国家各部门(公安部、海关、商务部、中汽协等)、各企业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了部门和企业的划分标准(见下表1、表2)。随着我国汽车市场迅速发展,急需制定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汽车市场等级划分标准,作为消费者选购车辆和市场分析的参考标准。产业自主,首先要标准自主,技术标准我们要与世界接规,但消费标准领域要有自己一套体系,方能与汽车大国的地位匹配。
表1:汽车、改装车汽车及挂车分类标准(GB/T3730.1-1988) (中汽协每月统计汽车产销量及分车型)
6、 |
微型轿车(V≤1L) |
普通级轿车(1L<V≤1.6L) | |
中级轿车(1.6L<V≤2.5L) | |
中高级轿车(2.5L<V≤4L) | |
高级轿车(V>4L) |
表2:公安部车辆登记注册标准 (全国汽车保有量、报废量、新车登记量分类)
车型分类 |
规格分类 |
分类标准 |
载客车(含轿车、MPV、SUV) |
大型 |
车长≥6m或乘坐人数≥20人 |
中型 |
车长≤6m,9人<乘坐人数≤20人 | |
小型 |
车长≤6m,乘坐人数≤9人 | |
微型 |
车长≤3.5m,发动机排量≤1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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