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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拾平行进口 中国欲破进口车价格垄断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5日 07:53  财经时报

  本报记者 刘霞

  面对外资大肆攫取进口车市场暴利的行为,商务部决定出台《办法》相关细则,其中适当放开“平行进口”成为弱化外资对进口车市场垄断行为的重要措施

  作为少数几样价格走低的居民消费品之一,国产车从去年年初一直持续到年底的价格战,让消费者享受到了充分竞争的实惠。而同样是车市里的汽车产品,在进口车关税不断下调、进口车许可证制度已经取消等利好消息作用下,进口车的价格却不降反升,这让消费者心存疑惑。

  在即将出台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相关细则”中,商务部希望通过鼓励“平行进口”等措施抑制外资总经销商的价格垄断。但如何在进口车市场充分竞争的同时,又确保平行进口车型在质量、售后方面均有保障,还是个待解的难题。

  垄断的暴利

  随着2006年7月的最后一次下调,中国进口车关税在入世之后已经由最高时的80%降低至目前的25%。加上一度被炒到10万元一张的汽车进口配额许可证也在3年前被取消,直接导致进口车零售价格虚高的因素逐一消失,进口车商经营成本骤降,但汽车价格却并没有出现应有的回落。

  从去年8月,雷克萨斯在华销售的全系车型增配涨价6000元至3万元不等开始,进口车价格一路坚挺,在每年12月至次年1月份这个汽车市场传统的销售旺季中,进口车更是出现一车难求的加价场面。刚刚在北京一家宝马4S店加价1万元预定了宝马X5的准车主王先生告诉记者,至少要到3月底才能拿到车。

  从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对全国36个大中城市的汽车价格监测结果中也印证了这一现实。发改委监测结果显示,2007年进口汽车价格呈现“大涨小落”的走势,截至去年9月,进口汽车价格比2006年年末上涨4.0%,月均涨幅为0.39%。其中进口轿车价格上涨6.42%。

  而在同一时段,国产车价格却继续走低。2007年1-9月份国产汽车价格累计比2006年末下降了3.15%,月均降幅为0.35%,除6月份外,其余各月价格均呈平稳下降走势。

  即便是相同的车型,国内外价格相差悬殊的现象也没有因为关税降低而有所改观。

  以雷克萨斯GS430为例,这款车在德国的价格为54200欧元,相当于42万元人民币左右;该车美国市场的售价为51500美元,折合人民币40万元左右。美国进口车关税跟中国相同,都是25%,而同一款车型在国内的售价却高达74万元。另一款车宝马M6在德国的价格是106500欧元,折合人民币约110万元,但在中国市场上却卖到近180万元。

  经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估算,2007年1-10月份进口汽车单车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价格超过3.5万美元,毛利率一般为20-40%,按平均每台利润15万元、整车进口量31.3万辆计算,利润将达到469.5亿元,相当于880万辆国产汽车实现利润总额的一半。

  以2007年进口量排名第二的奔驰中国为例,根据到岸价格和最终的市场价格粗略计算,奔驰中国2007年前10个月共卖出15544辆车,毛利润超过20亿元人民币,国产车企业的利润与之相比,相差悬殊。

  “进口汽车高价格产生的高利润大都被外资的进口车总经销商赚走,消费者没有享受到市场开放、竞争升级带来的好处。”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司长王琴华日前表示。

  品牌授权的弊病

  进口车价格高居不下,与进口车总代理一家独大有直接关系。而总代理的出现,是从2005年4月1日实施《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之后才开始。《办法》第六条规定,境外汽车生产企业在境内销售汽车,须授权境内企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境内设立企业作为其汽车总经销商,制订和实施网络规划。

  于是从2005年4月开始,国内没有获得汽车厂家品牌授权的进口车贸易公司全部退出市场,几乎所有的跨国公司都把品牌授权给了独资或者绝对控股的销售公司,这些进口汽车总经销商全盘掌控了进口车货源以及定价权。

  如此一来,原来从事进口车贸易的经销商一下变成了从总经销商进货的二级经销商。不少经销商反映,《办法》实施以来,进口车价格的确稳定了,因为总代理为防范汇率风险,批发给经销商的车价中已经加上了运费、管理费用等,车价已经被抬高,国内经销商利润较之前缩水了一半以上。

  《办法》的初衷是减缓因关税下降而引起的进口车对于本地汽车工业的冲击,但事实上由于品牌总授权的规定,将进口车的渠道完全让给了外商。

  由于目前进口渠道比较单一,配套法规尚不健全,一些违规的做法已经开始在进口领域抬头。比如一些总代理利用各种手段低报计税价格,致使国家税款流失。

  “总经销商和国外厂商实际上构成了一种公司内贸易,或者叫关联交易。”王琴华透露。一些总经销商通过低报CIF价格来少缴纳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有的通过高报价,把利润留在海外。

  中联汽车交易市场总经理张超认为,目前我国进口车市场的价格变化动向是反常的,它反映的是不充分市场竞争的结果,2007年在国产车大幅降价、人民币较快升值的大环境下,进口车价格不降反涨是没有道理的。“至少可以说明,《办法》为进口车的价格坚挺撑了腰,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重拾“平行进口”

  面对外资大肆攫取进口车市场暴利的行为,商务部决定出台《办法》相关细则,其中适当放开“平行进口”成为弱化外资对进口车市场的垄断行为的重要措施。

  平行进口商品一般是指除总经销商以外的其他进口商从产品原产地进口的商品,这类商品一般售价较低。

  “从日本、欧盟、韩国等国家的法律看,都允许汽车平行进口作为限制汽车进口总经销商垄断行为、促进市场竞争的有效手段。我国现在法律并没有规定不允许平行进口。事实上,平行进口的口子是开着的,只是很小,适当、适度放开平行进口,政府下一步将支持有条件的部分汽车进口经销商直接从国外汽车企业进口产品,对一定要通过总经销商的规定进行适当的补充。”王琴华表示。

  放开进口渠道对于促进市场竞争可以起到积极作用,但如何保证这些平行进口车辆的质量以及在缺陷召回、售后服务等方面同样能够获得相应保障,成为考验政府管理部门智慧的难题。

  VIN码管理制度的实施,将是控制手段之一。从3月1日起,国内将采用验证车辆VIN码的方式加强对进口汽车的入境验证工作。VIN码由17位数字或字母组成,分别代表生产国别、厂家、车型、发动机型号、出厂顺序号等信息,每辆车拥有惟一的VIN码。

  采用VIN码管理后,进口车辆3C证书的持有人在车辆进口前,凭3C证书到国家认监委指定的认证机构申报进口车辆的VIN码,由认证机构进行核对汇总,编制进口车辆VIN码数据库。检验司校核后,将该数据库通知各相关口岸检验局。各口岸检验局在进行进口汽车商品检验时,依据3C证书副本和3C标记,并核验车辆VIN码是否已列入进口车辆VIN码数据库,列入才放行。如果不符将不予放行,公安部车辆注册管理部门也有权拒绝为这些车辆注册。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二处处长谢鹏鸿说:“以前进口汽车可以通过不同渠道进入我国,现在采用VIN码管理后,进口汽车必须先报检再通关,这样可以拒绝不符合我国汽车强制性标准的‘水货汽车’进入。”

  这似乎有悖于商务部适当放开进口车平行进口的指导方向,但谢鹏鸿解释说,VIN码验证与平行进口并不矛盾,除了汽车制造商,国内经销商也可以提出3C认证申请,然后申报拟进口车辆的VIN码。但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国内普通经销商向跨国汽车厂家申报VIN码的难度并不小。

  对于上述难题,主管汽车商品流通的商务部希望相关行业协会能够在协调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按照商务部关于制定《办法》细则的宗旨,今后相关行业协会将扮演平衡国家、总经销商、授权经销商和消费者利益的关键角色。

  据了解,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将成立进口汽车工作委员会专门负责进口车流通领域的协调工作,该委员会将参与审查汽车经销商和外国汽车生产商、总经销商签订的授权经营合同,以此来保证经销商的利益,同时将参与总经销商、品牌进口商、经销商评估。

  本报获悉,进口汽车工作委员会的成立申请已获国资委同意,2月份将挂牌成立。在各方的共同作用下,今后进口车市场价格“水分”能够被挤掉多少,还是个未知数。

(编辑:黄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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