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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遭遇菲亚特投诉 重蹈“侵权”覆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4日 10:15  中国经济时报

  苦苦等待轿车“准生证”的长城汽车,还未见曙光,却被菲亚特汽车公司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这款让长城汽车惹来官司的车型名为“精灵”。截至目前,精灵还未得到国家发改委的批准。

  日前,菲亚特已在中国和意大利起诉了长城汽车。理由是:这款车型外形和内饰设计抄袭了该公司一款名为熊猫的车型。   

  昨天,长城汽车宣传部长商玉贵告诉本报记者,精灵是集成创新而非模仿抄袭,同时,他具体解释了两款车型的不同之处。“公司法律部门目前正在积极准备应诉。”至于官司结局如何,目前还无法推测。

  官司“背后”

  其实,菲亚特早就留意到了精灵,菲亚特汽车中国公司公关经理郑晓俐称,在上海和北京车展上,菲亚特就发现其与熊猫极其相似,公司法律部门就此进行调查取证。

  欧洲汽车新闻报道称,今年4月,菲亚特开始在意大利都灵采取法律行动,阻止长城精灵在欧洲销售,一个月后,菲亚特在中国开始采取类似行动。

  近日,菲亚特正式起诉了长城汽车。业界质疑,为何直到现在,菲亚特才采取实质性的措施?有观点称,这或许与长城汽车擅长出口有关。长城在意大利拥有较为成熟的经销商网络,精灵上市后在欧洲市场尤其向意大利的渗透,可能对菲亚特熊猫构成威胁。熊猫虽未国产,也没有进口,但并不排除国产的可能,因而,选择在精灵上市前夕提出诉讼,力阻其在中国和欧洲的销售,也就顺理成章了。

  以前,发生在中国的大部分汽车知识产权纠纷案,大多是雷声大,雨点小。而此次投诉,菲亚特动了真格,之前它已经在中国注册了熊猫的外观专利,而精灵,直到现在也没拿到“准生证”。

  对于菲亚特的控诉,长城汽车表示反对,“相似是正常的,全球有很多汽车都如此。但精灵有自己的创新技术,是长城自主研发、设计的,并拥有这款车的知识产权和专利,完全区别于熊猫。”

  商玉贵告诉记者,为开发精灵车型,长城先后投入了3亿元,这还不包括硬件设施,“从市场调研、编制设计图、设计定型、模具开发到整车匹配、可靠性、道路实验等,有一套完整的研发流程。”

  他向本报发来一篇代表长城汽车立场的综述稿,其中说,长城精灵的研发改进过程艰苦而漫长,经受了从零下40摄氏度到零上60摄氏度的高温、高寒极限考验。“新疆吐鲁番、青海格尔木、黑龙江黑河、澳洲、非洲都是长城精灵目标试验场,为整车出口到俄罗斯这样的高寒地区,南非、沙特这样的高温地区做好了准备。”

  按原计划,精灵将于10月29日下线,当天同时下线的还有长城首款MPV嘉誉。但是,现实情况是,在获得“准生证”前,精灵被迫仅仅只做一个亮相。“这只是程序和时间问题。”不过,据悉,精灵的前期网络布局已展开,将与长城的皮卡、SUV等车型实行分销。

  另悉,继精灵上市之后,每隔4个月长城将推一款新车,依次是炫丽、酷熊、i7、长城迷你SUV等新车型。届时,长城是否还会受到其他国际巨头的侵权控诉,目前还不得而知。

  是否“克隆”?

  熊猫轿车是意大利著名设计师乔治亚罗的手笔,至今已连续生产26年,全球累计销量超过500万辆,是菲亚特汽车的一款畅销车型,以价格便宜、易于驾驶、性能可靠著称。

  菲亚特官方的说法是,“精灵的车门、车顶、后挡板和整个车身造型都与熊猫一模一样,只在车头灯和保险杠上做了改动”。

  对此,商玉贵反驳说,从车身尺寸而言,无论在长、宽、高、轮距上,长城精灵都大于菲亚特熊猫。“不可否认,长城精灵与熊猫轴距同为2299mm,但仅凭这一点,说明不了问题。福美来2代、伊兰特和赛拉图轴距都是2610mm,你能说,是谁抄袭谁吗?”

  “技术市场化、信息全球化为自主创新提供了很多便利条件,中国自主品牌开发轿车时,借鉴吸收国际汽车设计的理念,在模仿创新中成熟,是世界汽车业的成长之路。”商玉贵感叹说,借鉴创新难免遭遇质疑。

  从已公布的照片来看,记者发现,这两款车型在整体外观上有一定相似性,不过从正面来看,却很难找到明显的相似痕迹,比如,车灯、进气格栅和保险杠的设计不一样,在仪表盘、方向盘等内饰方面的造型也有显著差异。

  不过,仔细观察,两车的前雾灯位置、前保险杠下部曲线有几分相似,从后面来看,后掀背、后保险杠外形、后门C柱端玻璃和后部整体造型都比较相像,从侧面看,车门结构线和车顶弧线也有相似之处。

  显然,长城精灵借鉴了熊猫的某些设计元素,但又掺杂、创造了一些属于自己的元素,但最终没能因刻意地掩盖而抹煞了两车的相似度,从而遭到菲亚特的质疑。

  商玉贵说,按照目前国际通行和我国现行的《专利法》有关条款,对已获专利或处于研发、保密阶段的外形设计,在没有经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与之相像或近似就构成侵权。判定标准是,如果一般消费者都认为这两个车外观相像,或通过间接对比,仅凭记忆、联想就认为两者近似,就可认定为侵权。

  “从整体设计风格上看,长城精灵属于圆润、饱满、俏皮、可爱的风格,而菲亚特熊猫属于中规、中矩、单薄、方正的风格,这是不同设计风格的两款车,并无可比性。加上前大灯、隔栅、保险杠、车窗、后尾灯、车轮等部位的明显区分,根本不至于造成混淆。”商玉贵如是认为。

  事实上,在汽车领域,外观设计侵权最易引发纠纷但又最难界定,因为它是细化到一个曲面、一条曲线的相似程度,而业界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权威的“相似率”标准。

  因此,有专家推断,仅凭外观,很难得出精灵克隆熊猫的结论,加上知识产权讼诉程序复杂,菲亚特公司在中国胜诉的几率不大。不过,一旦其在意大利胜诉,精灵的出口计划将可能搁浅。

  外电援引菲亚特汽车集团律师Monica Borgi的话:“预期中国法院在12月作出一审判决,都灵法院则将到2008年1月底作出判决。”

  炒作嫌疑?

  在天津某论坛上,比亚迪汽车副总裁廉玉波在接受媒体专访时,直率地说,不仅不担心外国汽车巨头起诉比亚迪,反而希望他们这么做,此举能提升品牌知名度。

  照理说,被指控侵权,是对企业美誉度的损伤,但现如今,反而成了一种炒作或筹码,着实令人匪夷所思。对此,长城汽车称,并不愿意受到投诉,“这是对品牌的伤害。菲亚特这么做,是为了炒作自己。”

  按照长城汽车的规划,目前长城汽车产能30多万辆,到2010年要达到50万辆。从2007年到2010年累计销售100万辆。未来三年累计投资100亿元,其中20万辆轿车基地投入30个亿。“长城汽车的目标是成为国际公司,并不想借用低端的手法炒作自己。”商玉贵澄清说。

  在中国民族品牌高速发展的这十几年来,从来不乏侵权纠纷。斗转星移,起诉的对象已发生变化,由奇瑞、吉利等已具备一定研发实力的车企转向长城、双环等刚涉足轿车行业的企业。双环在几年前就经历过抄袭宝马X5的风波,如今再陷泥潭,而长城汽车更是出师不利,还未拿到轿车“准生证”就遭到阻击,轿车道路的不平坦,由此可见一斑。

  国际汽车巨头提出诉讼,业界的大部分观点是,怕中国轿车对原告公司的某车型销量造成压力,但显而易见,无论是长城精灵,还是双环小贵族,都不可能在短期内撼动奔驰SmartFortwo和菲亚特熊猫的市场地位。那么,引发诉讼纠纷,究竟是为利益的争夺还是制造舆论影响力,恐怕只有原告心里最清楚。

  置身日益发展壮大的中国汽车业,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将成为争论热点,对于起诉者而言,成为舆论的焦点有利而无害。当然,中国民营车企在发展过程中,借鉴热销车型设计,也在客观上为对手的起诉创造了条件。

  就如商玉贵所说,在这条路上,本土企业必然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和质疑,尤其是在技术研发上、在产品设计上,在吸收国外先进的汽车设计理念和时尚元素的同时,很容易被卷入“模仿抄袭”的漩涡中。

  其实,借鉴和学习不意味着模仿和抄袭,纵观世界汽车产业发展历程,借鉴学习很正常,无论是韩国车还是美国车,都在互相借鉴学习彼此先进的设计元素,也有不少国际知名大企业遭受过“模仿抄袭”的质疑。

  不过,模仿借鉴的目的是为发展壮大,并最终积蓄力量走向国际。当借鉴过了头,习惯成自然,危险也就被无限放大。作为中国的民族品牌,理应知耻而后勇,突破模仿的局限,才能在国际竞争中真正为自己赢得一席之地。 -本报记者 章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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