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史宝华 北京报道
命运多舛的长城汽车轿车项目再遭不测——菲亚特汽车公司声称长城汽车的精灵轿车外形和内饰设计抄袭了该公司一款名为熊猫(Panda)的车型,并且已经在中国和意大利起诉了长城汽车。
按计划,精灵即将于10月29日下线。不过到目前为止,长城汽车的轿车项目还未获得国家发改委的批准。10月18日,长城汽车宣传部长商玉贵表示,已经得到菲亚特起诉的消息,公司法律部门目前正在积极准备应诉。
菲亚特汽车中国公司公关经理郑晓俐表示,菲亚特公司在上海车展和北京车展上看到精灵后,发现它与熊猫很相似,经过公司法律部门的调查后,公司决定起诉长城汽车。此前,该公司已经在中国注册了熊猫的外观专利。
《美国汽车新闻》引述菲亚特官方的说法称“精灵的车门、车顶、后挡板和整个车身造型都与熊猫一模一样,只在车头灯和保险杠上做了改动”。菲亚特汽车集团律师Monica Borgi说:“预期中国法院在12月作出一审判决,都灵法院则将到2008年1月底作出判决。”
起诉“背后”
熊猫轿车是意大利著名设计师乔治亚罗的手笔,是菲亚特汽车的一款畅销车型,至今已连续生产26年,全球累计销量超过500万辆,以价格便宜、易于驾驶、性能可靠著称。
从已经公布的照片来看,在外形方面,熊猫和精灵整体上有一定相似性,也许后者在设计时借鉴了前者。但是两辆车的前脸有很大不同,车灯、保险杠、进气格栅的造型都不同。在内饰方面的差别更多一些。仪表盘、方向盘的设计和造型都不一样。
商玉贵表示:“全球汽车有很多都似曾相识,关键是有没有自己的创新技术。”他说,精灵与熊猫是不一样的。精灵是长城自主研发的一款车,精灵的设计大部分是由长城汽车自己进行的,长城拥有这款车的知识产权和专利。
据了解,不包括硬件设施,长城为开发精灵这款车投入了3亿元,从市场调研、编制设计图、设计定型、模具开发到整车匹配、可靠性、道路实验等,有一套完整的研发流程。
早在2006年年底,菲亚特公司就曾表示考虑对长城汽车采取法律行动,为什么直到此时才向法院起诉?行业人士分析认为,菲亚特的目的很明显,就是在这款车即将上市之际,阻止它在中国和欧洲市场的销售,避免对熊猫的销售产生影响,而南京菲亚特此前曾有意国产这款车。不过,郑晓俐表示,目前菲亚特还没有在中国国产熊猫的计划,这款车目前也没有进口。
但是,擅长出口的长城汽车已经计划出口精灵。长城汽车总裁王凤英曾经表示,如果精灵不能在国内获准销售,那么将考虑出口。商玉贵也向记者表示,精灵肯定会出口。因此不难理解,为什么菲亚特公司在意大利起诉长城汽车。
炒作之嫌?
中国汽车公司近期遭遇知识产权已经屡见不鲜。不久前,河北双环汽车生产的CEO和小贵族分别受到宝马公司和戴姆勒奔驰公司指责并被采取了法律措施,浙江永源汽车公司生产的UFO也被认为与丰田公司的RAV4车型十分相似。不过,丰田公司还未采取法律行动。
商玉贵表示:“学习和借鉴是非常必要的,模仿和抄袭则是非常不可取的。我们开发轿车,吸收引进了欧美优秀的设计理念。”事实上,中国很多汽车企业在刚刚进入汽车行业的时候也曾走过一段模仿的道路。不过,随着研发实力的增强,很多公司在汽车设计上已经开始了自主创新。从世界范围看,日本、韩国汽车企业也都走过相似的道路。
菲亚特起诉长城汽车对即将进入轿车市场的长城汽车产生何等影响?有分析认为,这将提高精灵的知名度和销量,反而会有利于长城轿车迅速打开局面。事实上,有些知识产权纠纷就是因为此种顾虑未最终诉诸法律。
至于菲亚特和长城汽车这场官司的前景,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一位专家表示,知识产权讼诉程序复杂,抄袭和模仿没有明确的界限,因此是否存在侵权行为很难认定。从以往的类似案例来看,只要两个车型在车窗、车灯、车门以及其他任何地方存在一些明显差异,就很难认定是抄袭。所以,菲亚特公司胜诉的几率并不大。不过,如果菲亚特在意大利胜诉,那么精灵的出口计划将可能搁浅。
商玉贵说,菲亚特有借此事炒作之嫌,对长城汽车而言,被起诉有损公司形象。但是,消费者不会在意某款车是否模仿了另外一款车,他们关心的是车辆本身的好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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