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开始,上海交强险费率浮动将继续“双挂钩”(交通事故+交通违法)。随后,上海保监局2日发布公告,上海版交强险还可在全国版最低7折的基础上再多10%的优惠,即可以打6折。
上海版交强险挂钩交通违法
此前由于社会争议较大,全国版费率浮动标准搁置了“保费挂钩交通违法”的部分。不过,上海仍然继续沿用了现行的做法。上海执行“双挂钩”的消息一公布,部分上海网友即表示不满。他们认为,上海继续“双挂钩”,意味着上海的车辆将犯一次错要罚两次。??“上海新办法整体浮动幅度大于全国办法,但并不会给广大投保人带来更大负担。”上海保监局以具体数据证明,网友的担心是不必要的。保监局称,全国办法最大上浮幅度30%,最大下浮幅度30%。上海新办法最大上浮幅度100%,最大下浮幅度40%。但上海真正大幅度上浮的是极少数,费率上浮超过50%的占2.3%,费率上浮达到100%的只占全部保单的十万分之一点七。
据上海保险同业公会初步测算,新办法实行后,保险公司比现行办法每年还要少收保费约5000万元。
新办法累计享受40%下浮
保监局还强调,就挂钩交通事故的部分来说,新办法也会提供给投保人更多的实惠。其原因在于:新办法上浮幅度小于现行办法上浮幅度,新办法下浮幅度大于现行办法下浮幅度,也大于全国办法的下浮幅度。
由于不再按照赔款金额上浮保费,而且不实行浮动因子的累加,新办法的上浮幅度肯定要低于现行办法的上浮幅度。虽然新办法增加了有责死亡责任保费上浮30%,但是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很小。即使发生了有责死亡责任,按照现行办法费率也要上调到30%。
从交通事故费率下浮情况看,新办法仍然按照未发生交通事故的年限给予了-10%、-20%和-30%的无赔款优待。而且,由于无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又可以享受-10%的优惠,累计可以享受到40%的费率下浮,而现行办法最大只能享受-30%的费率下浮。
【释疑答惑】上海交强险凭什么搞特殊?
上海保监局解释道,保监会和公安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各自的条件和情况因地制宜,实行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双挂钩”制度,“上海保监局‘双挂钩’制度是符合政策的。”
同时,上海保监局有关人士称,上海有条件、有基础实行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双挂钩”的制度,并有利于降低交通死亡事故,促进“排堵保畅”,“更重要的是,‘双挂钩’可以实现让利广大投保人。”折扣方面的优惠就是不断完善“双挂钩”制度的一种方式,为的是给更多的投保人带来实惠。
据《新闻晨报》、《东方早报》